2021年6月3日5時40分左右,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致1人受傷死亡。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安徽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2號)第18條、第19條規定,鳳陽縣人民政府批復成立由縣應急管理局為組長單位,縣公安局、縣總工會、縣檢察院、縣總工會、縣紀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經開區為成員單位的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6.3”?起重傷害事故調查組(簽名名單附后)。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在有關部門、單位的積極配合下,通過實地勘察、調查取證、查閱資料、詢問有關人員,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了《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6.3” 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現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相關情況
(一)事故發生單位基本情況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6日,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1126662942371C,類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住所:安徽省滁州市鳳陽工業園,法定代表人:趙偉,注冊資本:壹億元整。經營范圍:自營進出口貿易;玻璃制品制造、銷售;石粉、機械配件、五金電器、化工原料(不含危險化學品)、燃料(不含煤炭、成品油及危險化學品)銷售(依法需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該公司共1600余人,法人代表趙偉負責公司全面工作,常務副總經理葉建生負責公司日常工作;成立了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配備了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與從業人員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合同中未載明從業人員崗位危險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經調查,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沒有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雖建立健全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但執行不到位;雖設有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也開展了安全檢查、隱患排查等工作,但排查整治不深入,整改不徹底;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缺乏針對性;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二)事故現場情況
事故發生在該公司一分廠提升機處(非特種設備),承載量為450公斤,底部與地面落差20厘米。提升機總高度9米,提籃長2.6米,寬2.3米,高1.22米。提升機口無有效安全隔離防護設施。提升機運行速度上升約1.5米/分鐘,下降約1.8米/分鐘。提升機操作處貼有提升機安全操作指導書以及提升機安全風險點告知牌。
事故現場圖

<span msonormal"="" "="" line-height:28.0000pt;mso-line-height-rule:exactly;"="" style=";padding: 0px;list-style: none">(三)天氣情況
6月3日,鳳陽縣陰轉晴;西北風3-4級;氣溫18到27℃。
(四)監管情況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鳳陽經濟開發區,2021年以來,經開區分別部署開展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集中攻堅行動,春節、兩會、清明、五一等重點時段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月活動等工作,定期對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開展安全檢查,年初以來,共檢查6次,整治風險隱患26處。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事故應急救援情況
6月3日早晨4時30分左右,趙明連(死者)在班長祖少芬引導下對一分廠提升機衛生進行打掃(此時提升機升致三樓停放,并斷開電源,祖少芬負責看守提升機電源開關,防止被人誤操作),于5時03分打掃完畢,祖少芬領帶趙明連離開提升機區域。通過監控發現5時06分左右,趙明連又重新回到提升機區域(因提升機底部處于監控盲區,趙明連進入提升機底部時間不詳),此時轉運工李洪春開始往提升機上裝托盤,裝了三個托盤后啟動提升機從三樓降到一樓。5時40左右李洪春從三樓來到一樓,準備將提升機內的托盤運送到倉庫,發現提升機未落到位,底部杠了什么東西,便讓工友將提升機往上升,大概升了一米左右,李洪春發現趙明連面朝西頭朝北躺在里面,便趕忙將趙明連拉出來,發現趙明連已沒有呼吸,身體發紫,當即給班長祖少芬打電話,電話沒打通就讓工友去喊人,5時54分左右班長祖少芬到現場,便撥打120(120表示已經有人撥打了),后向生產副總夏茂記報告(6點07分接到電話),夏茂記到達現場立即組織采取急救措施,并安排安保部負責人張保柱撥打110報警,后向副總經理葉建生報告(約6點30分接到電話),葉建生立即從宿舍趕往事故現場處置,電話報告法人代表趙偉(約7點接到電話),趙偉接報后迅速從蚌埠市家中趕往公司,并電話指示全力搶救受傷人員,向經濟開發區和縣應急局報告事故。120到達現場后經醫護人員確認趙明連已死亡。
經開區派出所于6時15分接到報警,迅速趕往現場進行勘察取證,并逐級上報事故。
7時20分左右,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開發區和應急管理局上報事故。
縣應急管理局初步核實后,9時20左右,書面向市應急管理局報告事故信息。
6月7日,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與死者家屬就賠償問題達成了協議。
三、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一)人員傷亡情況
死者情況:趙明連,女,漢族,53歲,家庭住址:安徽省鳳陽縣官塘鎮山西村上高隊553號,身份證號碼: 341126196807062567,工作崗位:勤雜工。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此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 100萬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1、趙明連安全意識淡薄,冒險進入升降機底部,導致其被提升機擠壓致死。
2、李洪春安全意識淡薄,作業前未仔細觀察提升機內外部情況,違規作業,導致趙明連被提升機擠壓致死。
3、提升機缺少有效的安全隔離防護設施。
(二)間接原因
1、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沒有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執行不力;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
2、作業現場管理缺失,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職工違規作業行為。
3、安全投入不足,現場安全設施缺失,無安全警示標志。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機械設備缺少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職工違規作業而導致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趙明連,作為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冒險進入升降機底部,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二)李洪春,作為提升機操作工,安全意識淡薄,違規作業,對事故發生負責有直接責任,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涉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趙偉,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負責公司全面工作。未認真履行法定安全生產職責,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不到位,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不力、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應負主要領導責任。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條、第十八條第(三)、(五)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建議由縣應急管理部門對其處上一年年收13萬元之百分之三十的罰款,計3.9萬元。
(四)葉建生,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工作。未認真履行法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不力、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職工違規作業行為,對事故的發生應負有主要管理責任。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二)、第(五)、第(六)款,第二十三條規定。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5號,第77號令修改)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建議由縣應急管理部門對其處9000元的罰款。
(五)夏茂記,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負責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法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不力、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職工違規作業行為,對事故的發生應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二)、第(五)、第(六)款,第二十三條規定。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5號,第77號令修改)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建議由縣應急管理部門對其處5000元的罰款。
(六)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未能認真履行法定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現場安全管理缺失,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到位;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不細致不嚴實,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等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建議由縣應急管理部門對其處以20萬元罰款;
(七)鳳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作為屬地管理政府,對轄區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的管理責任,建議經開區向鳳陽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深刻檢查。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事故的再次發生,建議應采取以下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安全管理,加大資金投入,嚴格落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安全教育培訓、設備設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并整改到位,要在日常的生產作業中,時時強調安全生產,全面提高安全管理等意識,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二)鳳陽經開區管委會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配齊配強安監分局監管力量,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和《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規定,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屬地企業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要以案為鑒,及時在園區內開展事故警示通報,督促其他企業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各鄉鎮(園區)、各部門和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牢紅線意識、底線思維,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認真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嚴格按照《關于持續開展安全風險隱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的通知》(鳳安辦〔2021〕54號)文件要求,對轄區內、行業內企業全面開展督查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治,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真正做到監管無盲區、隱患排查無死角,嚴防類似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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