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此時,其所在的企業已被吊銷營業執照。近日,揚中人社部門遇到這樣一個難題。
邵某是揚州某船舶工程公司員工,一直跟隨公司在揚中某船舶企業從事船舶工程作業。去年3月,他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事故,右腿被燒傷。時隔一年,他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而邵某所在企業早在去年9月已被吊銷營業執照,能否繼續工傷認定程序成了問題。
一種觀點認為,工傷認定是一項具體行政行為,必須要有明確的、獨立的行政相對人。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后就只能稱為非法用工單位。對非法用工單位的工傷事故是不能進行工傷認定的。但是,另一觀點認為,事故發生時用人單位仍是在業狀態。工傷認定應該按發生時的事實及程序辦理,與工傷后用人單位的狀況沒有關系。
經過討論,揚中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工傷認定可以進行。因為工傷認定實際是對傷害發生時事實的確認,傷害發生后用人單位的狀況不應影響工傷認定。
什么是補充工傷保險?
十級工傷可享哪些待遇?
職工能自愿棄繳社保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該如何辦理工傷手續?
關于工傷的20個問答
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認定為…
男子猝死在工作倉庫附近,釘釘沒打卡…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
傷亡事故的分類
事故類別劃分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少?
工傷處理協議書
工傷保險的基本原則
工傷保險的作用與意義
2010年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