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企業是電力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在突發事故或災害的應急救援方面,發電企業必須立足自救為主的指導思想,高度重視應急管理機制建設。應急管理機制本質上是一個系統的組織或部門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和方式,運行中側重于管理對象間的內在牽制和約束。因而,應急管理機制應用于發電企業時,就成為一種非常重要的手段和方法。
1、事故與事故應急管理
在發電企業生產過程中,安全事故是指造成人員職業病、傷害、死亡、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從這一定義可以看出,事故是超出人們的承受能力,是人們不希望發生的意外事件。這種意外事件可以對發電企業,甚至對社會系統的基本價值和秩序產生嚴重威脅,必須對其做出關鍵的決策處置。事故與事故應急管理是同一過程的兩個方面,二者密不可分。
既然有事故,就必然需要有事故應急管理。只要發電企業認真研究事故發展的內在規律,積極做好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事故就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遇見事故倉促應對。事故應急管理包含對事故前、事故中、事故后的管理。在事故發生之前,發電企業應主動采取措施,盡量避免事故發生;一旦事故發生,發電企業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進一步發展、蔓延,盡可能減小事故危害;當事故結束后,發電企業要迅速恢復現場秩序,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并查明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2、建立應急管理機制的必要性
事故具有突發性和不確定性的特點。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往往是不可預見的,事故的發生多數是出乎人們預料的、突然的。同時,事故又具有很高的不確定性,事故的發生發展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其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等事前均是未知的。另外,對于事故采取的應對措施不同,也會對事故的發展產生很大的影響。為盡可能降低事故的危害和影響,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發電企業就必須建立切合實際、有效的應急管理機制,使應急救援行動迅速、準確和有效。
3、建立有效的事故的預警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
事故預警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是事故應急管理機制中兩項最基本的制度。有效的預警和快速的反應能夠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給企業、員工的財產和生命造成的損失,也能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事故發生前,一般都會有一些征兆。如果能夠及時發現這些可能導致事故的征兆,并采取適當的措施,則可能防止事故的發生,至少可為應急救援贏得準備時間。因此,建立事故預警機制,將事故的事前預測、控制納入發電企業日常管理中,對事故應急管理而言是十分重要的。
事故預警指的是以先進的評估分析手段和信息技術平臺,通過預測和仿真等技術對事故態勢進行有效地動態監測,做出前瞻性分析和判斷,及時評估各種事故的危險程度,并給出參考性的對策建議,提高發電企業應急管理的效率和科學性。發電企業的事故預警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危險源的辨識與評估危險源的辨識與評估是最根本的先期預警。危險源是在發電企業、作業過程中固有或動態存在的,容易導致事故的根源或狀態。這些根源或狀態既有環境因素、設備設施因素,也有人為因素。通過對危險源的辨識與評估,找出并分析潛在的危險因素,及其可能導致的潛在事故類型、性質、區域、分布及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從而能夠對潛在事故類型有一個全面、系統的認識和評價。根據評價分析結果,通過采取不同的對策和措施,盡可能防止事故發生。即使事故必然發生,也可通過預先采取預防措施,進行充分地應急準備,來控制事故的危害范圍和減少事故的損失。
二是安全監測報警系統對發電企業來說,要建立完善的發電企業安全事故預警機制,就需要具有良好的信息監測系統,信息處理分析系統和信息傳遞報告系統。目前,多數發電企業工業控制均采用計算機控制系統,這種控制系統在信息監測、信息處理分析及信息傳遞報告方面有非常強大和完善的功能,只是還需要進一步開發和利用。
三是自然災害信息的跟蹤評估對于自然災害信息,要建立及時跟蹤評估機制。按照政府的災害預警指導,結合發電企業實際,提前做出預測和決策,有利于提高電力企業應對自然災害風險的能力。對發電企業存在威脅的自然災害危險源主要有不良氣象條件和自然災害。
4、建立事故快速反應機制
面對突然爆發的事故,發電企業在極短的時間內做出正確決策并非易事。因此,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應注重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組織體系有組織才能忙而不亂。發電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發電企業應急管理的組織體系必須明確管理機構、功能部門、應急指揮和救援隊伍。
二是報警機制明確報警程序和內容,規范報警語言,做到快速報警,以便為應急救援贏得響應時間。
三是分級響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事態發展趨勢和控制能力實行分級響應機制。根據不同的響應級別,相應地明確總指揮的職位、應急啟動程度、應急力量的出動和設備、物資的調集規模等,有利于合理利用應急資源進行快速反應。
四是統一指揮必須明確每一級響應的總指揮,建立統一的決策和指揮機構,負責事故發生時在短時間內做出決策,并依據決策對整個事故處置進行統一的領導和指揮。
五是應急聯動要充分整合本發電企業管轄區域內的各種應急資源,組織建立發電企業內有關部門、基層單位以及上級救援機構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明確應急管理各環節主管部門、協作部門、參與單位及其職責,實現預案聯動、信息聯動、隊伍聯動、物資聯動。
六是應急保障能力方面需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①加強消防安全設施建設;②按要求配備應急器材;③通訊、電力生產水源、公用系統等公用設施抗災和快速恢復能力建設;④加強電力安全生產裝備及設施建設,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設備和應急救援設備、設施。
七是應加強專職應急隊伍的建設。發電企業可根據有關要求和實際情況,做好專職消防、搶險隊伍的組建工作。應急隊伍平時要加強防范,出現事故時要立即集結到位,開展先期處置。建立并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是實現快速反應的關鍵。發電企業應急預案要符合實際、職責清晰、簡明扼要、可操作性強,并根據需要不斷修訂完善。
5、落實制度保障。
由于突發事故自身的緊迫性、不確定性,如果沒有制度約束,指揮決策機構不具有絕對的權威,救援難見成效。應急管理中預警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的運作必須建立在有效的管理制度之上。
一是發電企業要建立由主要領導全面負責的應急管理責任制,并逐級落實責任。通過責任制統一規定應急管理中應急機制各個部門的職權和職責,維護發電企業在處置事故中的合法性和權威性,有利于增強發電企業應對事故的能力。
二是發電企業要建立和完善突發應急事件預防和處置獎懲制度,對不履行職責引起事態擴大、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按章追究責任,對預防和處置工作開展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三是應急管理預案以及有關的應急管理制度,都需要以教育培訓的形式向下貫徹。發電企業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應急知識普及教育,使職工熟練掌握有關防范和應對措施,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是發電企業成功應對事故緊急狀態的基礎。
6、結束語
總之,發電企業應急管理體系對于保障城市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應作為發電企業全面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一項重要任務,要把應急管理融入到發電企業日常生產、生活等各項管理工作中。
在日常工作中,要積極組織開展事故預防工作,突發事故時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機制,同時還要不斷總結典型經驗,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探索有利于推動發電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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