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監督企業行政貫徹執行。
2、開展安全監督檢查活動。有權制止“三違 ”行為;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
3、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參加事故和職業危害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對忽視安全并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有權提出處理建議。
4、有權監督和協助企業落實好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安全狀況長期不好、工程質量低劣和事故多的班組有權進行質詢。
5、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社會力量,協助項目部、施工隊、班組做好“三違”人員的思想轉化工作和安全知識的幫教工作。
6、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文化活動。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