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參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過程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2. 電工、焊工、起重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出特殊工種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 施工現場距地面3米以上作業時要求工人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配帶安全帽、安全帶及不得赤腳或穿拖鞋。
4. 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5. 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好方準使用。
6. 施工機械和各種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應停機檢查,不得在轉動中修理。
7. 凡有高血壓,心臟病及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8. 各工種必須經常巡視設備、檢修、設備、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現意外必須注意安全搶救工作,并報上級機關。
9. 遇有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高空、露天、超重作業。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