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施工(生產)技術要求和物資供應計劃,供應的各種設備和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并負責提供必備的技術、質量合格證件。
2 加強對在用機具和防護用品的管理,對自有及協作隊伍自備的機具和防護用品定期進行檢驗、鑒定,對不合格品及時報廢、更新,確保使用安全。
3 負責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和物品儲運安全。
4 負責應急救援材料的儲存和管理,負責施工現場器材的安全巡視和參加每月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5 負責器材危險源辨識工作,針對重大風險制定控制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參與事故原因調查,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并認真落實。
7 機電設備、交通車輛的選型、購置必須充分考慮其安全性能,保證安全運行。
8 定期組織機電設備、車輛安全大檢查,組織或參與交通事故和機械電力事故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9 負責制定和補充機電設備、車輛、機械和小型機具的安全技術操作細則及管理使用、維修保養定期檢修制度,并監督執行。嚴禁未經培訓合格和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各種機械和車輛。
10 對新購大型進口機電設備必須做到“三先”,即:先制定安全操作規則和管理辦法;先培訓操作人員;先進行試運轉,否則不準投入使用。
11 對特種設備的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 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進行規劃、指導、監督檢查。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