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保證掘進班組在掘進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二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開始工作以前,必須與安全員(驗收員)一起對掘進工作面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安全。
第三條 必須準備充足的永久支護、臨時支護等材料。
第四條 協調好掘進隊各工種的工作,保證其能夠按照“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規定的掘進方式、循環進度等參數進行生產。保證掘進工作面的工程質量.
第五條 積極組織帶領全班人員參加班前會。
第六條 根據“三大規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時解決在生產中的問題。
第七條 堅持敲幫問頂等安全檢查制度,及時進行安全檢查。
第八條 組織勞動安全競賽、安全質量標準化等有關活動的具體落實。
第九條 發現掘進工作面的安全監控系統、儀器不能正常工作,掘進班組長應及時匯報。
第十條 監督本班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
第十一條 嚴格監督放炮制度。監督放炮前的檢查和警戒等操作,監督“一炮三檢”等安全放炮制度的落實。
第十二條 掘進工作面發生險情,不適宜進行操作時,掘進班組長要及時命令工人撤離,保證安全。
第十三條 及時組織班組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四條 必須盡職盡責,制止“三違”現象。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