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通風、瓦斯、防塵和防滅火監測系統的規定和上級要求,搞好礦井通風工作促進礦井安全生產,對全礦井通風安全負重要責任,全面負責通風區工作。
2、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通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程計劃,完善通風設施,提高礦井綜合抗災能力,實現通風工作標準化。
3、實施監督檢查通風安全制度,規程措施的落實情況,積極采取措施處理隱患,并及時匯報礦調度室和總工程師。
4、負責下屬干部認真完成本職工作,深入現場掌握第一首資料,積極處理隱患,并聽取下級的匯報建議,針對問題進行處理。
5、負責通風安技工程的落實完成情況,并參與災害計劃的編制,通風所需的設備材料要有計劃地向材料部門領取,并管好用好。
6、教育全區職工學習通風管理技術知識,提高安全管理技術水平。
7、參加全礦通風大檢查和重大事故搶救,現場調查追查處理工作。
8、組織參加每年的全礦通風和避災路線演習。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