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紀檢、監察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參與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2、組織紀檢、監察部門定期對領導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對單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負監察責任。對事故發生單位和調查組不負責任或有意掩蓋事故真相的行為有權予以處理,對玩忽職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要依法向司法部門報告。
4、組織紀檢、監察部門有關人員檢查各類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情況。
5、組織紀檢、監察部門有關人員監督檢查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情況。
6、組織紀檢、監察部門有關人員檢查全體員工執行各項法規,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