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黨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決策部署。
2、嚴格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協助部長、書記搞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3、遵守國標及行業技術規范、各項安全技術規程,負責落實《煤礦安全規程》及各項制度,參與專業安全技術培訓,提高煤質管理水平。
4、參加隱患排查工作,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對檢查出問題及時整改。
5、負責檢查煤質管理措施落實情況,提出煤質管理措施和建議。
6、負責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主安保能力。
7、掌握商品煤和毛煤及原煤的質量狀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饋煤質信息。
8、負責化學試劑及設備管理,做到安全使用,經濟節約,使用全過程要規范化、標準化。
9、按時做好各種煤質統計報表,負責各單位煤質考核,做到數據可靠,考核公正。
10、負責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做好質量標準化考核工作及質量體系、環境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基礎管理工作。
11、發生事故要立即匯報,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記錄。參加和協助分析調查,落實防范措施。
12、負責質量事故分析、處理,及時上報事故情況。
13、參與較大及以上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14、參與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重大事項、重大投入的決策,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16、負責煤質資料的整理與管理,及時歸納存檔。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