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科員應積極協助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主任在分管范圍內開展好相關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工作負直接責任。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科員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2條 在正、副主任的領導下,對礦井各崗位危險源進行辨識,并制定出管控措施。
第3條 認真學習《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文件,對各項工作按文件要求進行開展。
第4條 要求各基層區隊熟知掌握井下各崗位的危險源和管控措施,并對掌握情況進行動態檢查。
第5條 認真學習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第6條 對上級及本單位下發的隱患及時處理,反饋。
第7條 參加有關安全會議和礦上組織的安全大檢查。
二、責任追究
第8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科員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指揮工人或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2)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3)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或匯報的;
第9條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