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礦長搞好職業健康危害防治工作,對職業健康危害防治負具體領導責任。
2協助礦長組織并參加各職能科室定期、不定期的職業健康危害防治工作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堅持“四不放過”的處理原則,進行處理。
3協助礦長對全體職工代表進行職業健康危害防治培訓教育。負責組織審批職業健康危害防治技術方案。
4落實礦內的各項職業健康危害防治制度及職業健康危害防治技術措施。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檢查其執行情況
5負責職業危害防治組織機構的建立健全,落實與提高職業危害防治人員的業務素質水平。
6提出預防職業病措施,并督促落實。
7組織實施、落實全礦各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培訓計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