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執行落實礦上的各項制度。
2.是本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3.負責礦井質量標準化的組織與實施。
4.負責組織完成礦下達的各項指標。
5.負責組織礦井各類事故的分析、追查、處理。
6.督查、落實處理各類不安全隱患,杜絕各類事故發生,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先安全后生產。
7.按章指揮,切實抓好日常工作,為礦井創造文明良好的勞動、安全生產環境。
8.參與計劃的制訂,并從安全生產角度提出意見。
9.對重點工程進行專題調度,并做好記錄和總結。
10.如實記錄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為領導決策和事故分析提供真實依據。
11.及時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領導下達的調度通知指令。
12.認真學習《五大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當發生事故時,根據事故匯報程序逐級上報,按計劃及時準確判斷災情,組織搶救。
13.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停止現場作業,并組織人員及時處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