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礦黨委的領導下,配合行政抓好團員青年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的教育工作,動員和督促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發揮積極作用。
(二)組織團員青年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發揮廣大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的生力軍作用。
(三)根據團員青年的特點,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提高團員青年的安全意識、安全技能,在生產一線上發揮突擊隊作用。
(四)建立青年安全監督崗,對基層各團支部青監崗的日常管理及活動進行考核和監督。
(五)負責收集團員青年中“三違”情況,搞好安全分析,反映或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建議。
(六)總結推廣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的典型經驗、表彰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人物。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