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總經理、總工程師程師的領導下,對總經理、總工程師程師負責,對本礦的防治水工作負主要責任。
二、組織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 《煤礦防 治水規定》等有關防治水的政策、方針、法規和條例等規定。 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則,采取防、放、探、堵、截、疏、排的綜合治理 措施,著力構建探測超前、預報準確、防治科學、管理到位的煤礦防治水工作體系,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三、協助總工程師程師組織編制、審核年度防治水計劃、防 治水中長期規劃、專項防治水設計、及各項防治水措施,確 保防治水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組織制定防治水各項管理制度、各采掘工作面探放 水設計方案、探放水作業規程編制。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類管理臺賬,并及時完善。
五、積極組織參加以總工程師組織每月一次的定期防治水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的防治水專項工作會議。負責制定對 查出的防治水方面相關問題、隱患的整改措施,并負責落實 整改到位。
六、全面負責本礦的防治水工作、掌握了解本礦的水情 水害,采掘工作面的實際情況,合理布置井下排水系統并督促及時安裝到位。合理安排探放水隊開展物探、鉆探及其它作業的具體工作。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協調配合,積極采取防治 措施,杜絕水害事故發生。
七、按要求嚴格執行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在下井帶班時 應做到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全面掌握當班井 下的安全生產狀況。 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 紀行為,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 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 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確保本班生產安全。
八、積極參加本礦及各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技術會議,安全檢查活動,參加各類預防發生事故的問題、隱患分析和 處理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