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在礦總工程師和技術科長的領導下,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二)定期對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并將檢查出的問題及時向礦總工程師和技術科長進行匯報,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
(三)參加采煤工作面的作業規程、措施的審查,組織采煤工作面規程貫徹、措施的檢查活動。
(四)要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掌握工作面的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五)要定期深入現場掌握采煤工作面開采層位的變化,并做好記錄。
(六)認真組織開展采煤工作面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建設工作,不斷提高工作面的管理水平。
(七)組織分析、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各種采煤技術問題,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八)參與組織學習、推廣煤礦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