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井區(科室)、班組長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若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不及時向職工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法令、規定。
2、無安全規程措施或重大險情不排除,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
3、現場無跟班干部。
4、盲目安排職工突擊加班;
5、不按期組織安全活動,抵制有關部門或領導提出的事故隱患整改意見而造成事故的。
6、不深入現場,完不成“入井抓三違”指標的。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