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
⒉ 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須經雙方對設備、儀表、管道、控制閥逐項進行檢查,發現異常現象須報告主管人員,待處理完后再進行交接,不準設備帶病工作。泵房區域內要保持整潔。
⒊ 油泵房室內絕對嚴禁煙火,并不得帶入火種,不準外人進入,并須配備足夠有效的滅火器材,操作人員必須會使用和保養。站內和室外油罐區要有明顯的“嚴禁煙火”等警示牌。
⒋ 工作中,值班人員必須隨時檢查油壓表,把油壓穩定在規定的范圍之內,供油路及閥門要有明顯的標記并以醒目顏色。油壓表必須做到每年定期校驗一次。
⒌ 油泵工值班時,要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不準睡覺,不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要經常巡視檢查區域內及管路系統的供油、防火情況,發現異常征兆時,應及時報告,并認真做好記錄。 ⒍ 各部電線、電器開關必須經常檢查,防止短路、混線等事故的發生。照明一律采用防爆燈。禁止栓拉掛臨時用電線路和移動式落地排風扇。油罐及管路應有靜電接地,并保持完好。
⒎ 上油罐巡視或做供油、排水等操作,應由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上下梯子時不得穿硬底和塑料底鞋,兩手要抓牢。使用活動梯子時,必須有一人扶梯。登高(或騎在管路上)作業,應系好安全帶。
⒏ 發現火患、火警后,必須切斷油路,停止供油,然后用滅火器材撲救。不能撲救時必須立即報告,同時要向外面來協助滅火的人員指明要害部位,共同進行撲救,撲救時不準用水。
⒐ 卸油時流到油罐、油泵房附近地面的油類,必須及時消除或蓋以厚砂,不準蓋新爐灰。罐內油渣必須定期清除。
⒑ 接觸油罐的所有人員,不準穿帶鐵釘的鞋。油罐頂蓋的腐蝕要定期檢查,油罐金屬部分及油管路每年需刷一次防腐油漆。
⒒ 油罐內的存油要定期進行脫水工作。油泵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安裝臨時性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
⒓ 修理油管路、閥門時,不得隨意動火。如需要動火時,必須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操作規程執行,并有專人監護,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
⒔ 各油泵不得空轉。發現有空轉現象,必須立即停車檢查原因。
⒕ 值班人員除遵守本規程外,也必須同時遵守工廠的“安全操作總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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