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教育要求與方法
(1)、涉爆人員崗位培訓教育:爆破作業的爆破員、安全員、押運員和保管員,由治安保衛機構組織,必須參加公安機關專題培訓教育,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方可上崗。
(2)、安全教育重點是進行安全生產思想教育、職業教育,其教育內容包括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勞動保護、生產情況、安全技術、職業危害知識、倉庫危險部位、典型涉爆安全案列、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
2、建立涉爆人員安全教育檔案,用于記錄涉爆人員安全教育工作計劃的實施過程和結果,有效保存期限為二年。
3、利用各種宣傳,采用多種形式,如:安全活動月、班前會、標語、錄像、網絡等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
4、涉爆人員必須自覺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遵章守紀,做好本職工作。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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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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