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確保對一切施工設備、電梯公司施工的工作區及其通道進行定期檢查,找出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不安全因素。
2. 采取措施排除公司管轄范圍內的不安全因素或改正不安全的施工行為。
3. 如果消除不安全因素的責任屬于其他責任方,則以書面形式通知總承包商,責任方與所在電梯公司的工地主管或經理及時處理這些不安全因素。
4. 無論何時,當其他行業工人的不安全施工行為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公司財產損失時,須立即通知你的工地主管,并以書面形式向工地負責人和所在電梯公司主管或經理通報這些不安全施工行為。
5. 按照以下原則匯報所有責任事故,無論事故輕微到何種程度:
(1) 對于嚴重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須立即通知所在電梯公司在當地的辦事機構,立即向電梯公司主管或經理通報導致任何員工死亡或住院治療的任何一次事故或人身傷害事件;
(2) 對于時間要求并不緊迫的輕度工傷,則于24h以內郵寄信件或打電話通報電梯公司主管或經理;
(3) 不得對公司指定授權人以外的任何人談論事故細節。
6. 在必須占用公共場所施工或存放物料時,須在占用區周圍安裝牢固護欄、設警告標識牌和警示燈。
7. 禁止未經授權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或公司物料存放場地。
8. 確保全體員工了解本工種施工作業的危險性,開工前簡明扼要闡述安全注意事項,可以預防事故的發生。
9. 不準因疲勞作業、酗酒、吸毒、服用興奮劑或違禁藥品或其他可能危及本人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身體原因導致其工作能力下降、對危險反應遲鈍的員工上崗,并將這一情況通報電梯公司主管或經理。
10. 嚴格執行公司的工傷事故報告制度,正確填寫材料 數據清單。
11. 因就餐、收工或其他原因離開工地之前,確認你的下屬員工所在地點。
12. 未經電梯公司主管或經理批準不得將公司設備借給公司以外人員使用。
13. 未經電梯公司主管或經理批準不得使用工作平臺、電梯轎廂、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運送非本公司人員或物品。
14. 定期檢查全部工具、爬梯、起重吊鏈和勞保用品等有無損壞,損壞的物品必須做上標識并停止使用,運出工地返修或退換,必要時在公司的工地日志上做記錄。
15. 每周召開一次工地安全會,保存會議記錄。
16. 張貼職業安全與健康法(OSHA)所要求的資料,包括該工地發放的引用資料。
17. 在工地醒目處張貼急救站位置示意圖以及醫生、救護車隊、消防隊和公安部門的電話號碼。
18. 確保所要求的通報(信息溝通)、疏散、消防和其他應急處理程序在工地上張貼出來。
19. 要求公司員工遵守本手冊中闡述的安全要求與公司安全方針。
20. 在地方政府機構對工地進行任何檢查之前,通知電梯公司主管、經理或安全董事。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