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上級各項管理規定。
2、監督檢查公司所轄部門及車間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管理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及上級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
3、在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時發現違章、違紀行為有權制止和責令整改,責令停止工作等。
4、有權檢查公司各個環節、所有的崗位。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5、參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事故調查處理。
6、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負責對查出的所有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采取三定的形式(定人、定時、定措施)及時進行解決和處理。負責對查出的“三違”現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對安全檢查中所查出的問題,要詳細做好檢查記錄和處理情況記錄以待備查。
7、完善規章制度,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建立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安全臺帳。
8、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9、協助公司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員的崗位職責
值班人員崗位職責
監控室崗位職責
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巡檢工崗位職責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崗位職責
普通員工安全崗位職責
安全環保部部門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