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駕車作業。
二、操作人員必須全面了解起重機械各工作機構的構造,嚴格按說明書中規定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
三、進行吊裝作業時,必須撐好支腿。在碼頭、擋土墻或河邊沿作業,外側支腿距岸邊不得小于l米。吊車在大雨、大雪、六級以上風力等惡劣天氣情況下嚴禁進行露天吊裝作業,也不得在地面松軟不平、泥濘等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
四、避免在斜坡上作業。必須作業時,應嚴格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防止吊機傾翻。
五、不操作帶病機械,嚴禁不用支腿進行起重作業,起重臂下嚴禁站人,起重機行駛前應收緊支腿,并將支腿用鎖緊器鎖緊。
六、聽從指揮,起、落鉤做到穩、輕、準。起吊長大笨重貨物,兩端要用穩定索牽拉。起吊重物后,嚴禁伸縮吊臂,嚴禁調整支腿,需要調整支腿時,應將重物放下,并縮回吊臂。
七、垂直起吊,不拖勾,高度以能越過障礙物為限,吊鉤高度離吊臂頂部滑輪之間距離不得小于1米。
八、不論吊運任何重物,都不得在輸電電線下操作。吊車經過輸電線路時,必須將起重臂落下。在電線兩側進行吊裝作業時吊桿、鋼絲繩及重物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載荷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載荷的80%,作業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九、嚴格遵守“十不吊”原則。(一)超過負荷不吊;(二)指揮信號不明,光線暗淡不吊;(三)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四)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五)歪拉、斜掛不吊;(六)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動物體的不吊;(七)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八)帶棱角、缺口物體尚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損或割斷)不吊;(九)埋在地下的物體未采取措施不拔吊;(十)違章指揮不吊。
十、當需要起吊低于起重機所在地平面的重物及下落吊鉤需放松鋼絲繩很長時,應注意卷筒上的留繩量不得少于3圈。
十一、吊鉤起升起高,操縱室內警報器發出警報后,應立即停止起升。
十二、當起重機連續作業時,應注意液壓油溫度不得超過75度,否則應停機冷卻。
十三、吊車工作前,必須檢查吊車各部分的潤滑情況、離合器及鋼絲繩卡子是否完好。認真做好設備的日常例行保養工作。
全自動液壓剪切機安全操作規程
氣割(氣焊)安全操作規程
氣相色譜操作規程
油試驗器操作規程
蒸餾水器操作規程
自動蒸餾儀操作規程
恩氏粘度操作規程
煙點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大全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切割機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二、三類電動工具的分類及使用安…
剪板機操作、安全操作規程
注塑機操作規程
鉗工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