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為了確保員工的健康和安全,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二、 適用范圍
生產部攪拌機維修與清理。
三、 職責
1、 進入攪拌機內工作的人員承擔修理安全責任。
2、 機修班長承擔安全監督責任。
3、 生產部負責人承擔管理責任。
四、 工作程序
1、 需要進入攪拌機內作業的人員,必須先通知機修班長與生產部負責人與操作員,并填寫《危險作業審批申請單》。
2、 進行作業前,必須完成以下措施:
(1) 操作員關好操作臺的電制,并按下“緊急停止”開關。
(2) 在操作員(簽名確認人)的監控下,切斷控制攪拌機的電柜電源,掛上維修警示牌,鎖上電柜門,并將鎖匙交給進入攪拌機作業的人員保管。
(3) 作業員按下攪拌機現場的停機開關,并保管好鎖匙。
(4) 操作員要嚴格檢查以上措施的執行,確認無誤后,在《危險作業審批申請單》相應處簽名,確認可以開始作業。
3、 攪拌機維修或清理完畢后,作業人和操作員需在“《危險作業審批申請單》中的“修理完畢,同意開機”欄簽名確認。
4、掛牌人摘除警示牌,并將電柜的鎖匙、緊急停機開關的鎖匙交還操作員。
5、操作員、機修人員認真檢查攪拌機確保安全后,將攪拌機旁的緊急停機開關復位,然后開機生產。
五、注意
以上程序必須嚴格執行,違反者將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本規程自頒發之日2012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華潤混凝土(來賓)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