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通信終端支持富通信業務的整體要求和終端業務功能要求,其中終端業務功能要求包括用戶標識要求、業務配置要求、能力發現要求、即時消息/聊天服務要求、通話過程中的內容共享要求、文件傳輸要求、多任務并發處理要求、網絡及協議要求、安全性要求及性能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支持富通信業務的通信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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