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統一IMS會話邊界控制設備的會話邊界控制設備的功能要求、協議要求、接口要求、安全要求、性能要求、操作維護管理要求、可靠性要求等基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統一IMS網絡中作為固定接入的媒體/信令流代理設備。不適用于其他類型的邊界網關類設備,如互通會話邊界控制設備(I-BGF)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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