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基于生命周期評價(LCA)開展產品、過程或組織水足跡評價的原則、要求和指南。?本標準可用于實施和報告獨立水足跡評價,或綜合環境評價的一部分。?只分析影響水質的排入大氣和土壤的物質,而非排放的所有物質。水足跡評價結果可以是單一值,或是一組影響指標的結果。?本標準適用于報告,不適用于如標識或聲明等形式的信息交流。?注: 組織的具體要求和指南見附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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