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安全措施
1 模板、支架、拱架應按照施工設計規定的方法、程序拆除;嚴禁使用機械牽引、推倒的方法拆除。
2 拆除前,應先清理施工現場,劃定作業區。拆除時應設專人值守,非作業人員禁止入內。
3 拆除模板、支架、拱架時,必須確保未拆除部分的穩定,必要時應對未拆部分采取臨時加固、支撐措施,確認安全后,方可拆除。
施工中安全措施
1 拆除作業必須由作業組長指揮,作業人員必須服從指揮,步調一致,并隨時保持作業場地整潔、道路暢通。
2 預應力混凝土結構的側模應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底模應在結構建立預應力后拆除。
3 在水深超過 1.2m 的水域中拆除模板、支架、拱架,應選派熟悉水性的人員,并采取防溺水措施。
4 模板、支架、拱架拆除后,應及時拆卸零配件,并碼放在指定地點或清運出場;帶釘木模板應及時拔釘。
5 拆除作業應自上而下進行,不得上下多層交叉作業;落架后,應先拆底模,后拆拱架或支架;作業時應先拆側模,后卸落拱架或支架;落架作業不得影響拱架、支架的穩定。
6 拆除作業暫時停止時,必須將活動部件支穩或固定,并確認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7 裝配式混凝土拱橋卸落支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多跨拱橋應在各孔的拱肋全部合攏并達到規定強度后,方可卸落支架。
(2)卸落支架應按設計或施工設計的規定程序分次進行,使拱圈逐漸受力。
(3)拱肋接頭和橫系梁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設計規定方可卸落支架;設計未規定時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5%以上方可卸落支架。
(4)落架時應觀測拱圈和墩、臺變形,確認符合要求;如發現異常應停止落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落架。
8 漿砌石、混凝土砌塊拱橋拱架卸落時,拱上建筑和拱圈應符合下列要求:
(1)漿砌石、混凝土砌塊拱橋應在拱圈砂漿強度達到設計規定后卸落拱架,設計未規定時砂漿強度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 70%以上,方可卸落拱架。
(2)跨徑小于 10m 的拱橋宜在拱上建筑全部完成后卸落拱架;中等跨徑實腹式拱橋宜在護拱砌完后卸落拱架;大跨徑空腹式拱橋宜在腹拱橫墻或立柱砌完后卸落拱架。
(3)需裸拱狀態卸落拱架時,應對主拱進行強度和穩定性驗算,并應采取防止失穩的措施。
(4)拱圈采用預施壓力調整應力時,應待封拱砂漿強度達到設計規定后,方可卸落拱架。
9 現澆混凝土拱橋應在混凝土拱圈和間隔槽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規定后卸落拱架,設計未規定時,跨徑≤8m 應達到設計強度的 75%;跨徑>8m 應達到設計強度的 100%,方可卸落拱架。
10 拆除跨鐵路的模板、支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拆除前,應制定模板、支架拆除方案,并經鐵路管理部門批準。
(2)拆除前,鐵路管理部門派出的監護人員必須到場。
(3)拆除過程中必須遵守鐵路管理部門的規定,列車通過時,嚴禁拆除作業。
(4)拆除材料應及時運出現場,嚴禁占用鐵路限界放置。
(5)拆除完畢,應由鐵路管理部門派人驗收,確認合格,并辦理手續。
11 拆除跨道路、公路的模板、支架前,應制定模板、支架拆除方案和交通疏導方案,并經道路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拆除時應設專人疏導交通;拆除材料應及時運出現場,經檢查確認道路符合交通管理部門要求,方可恢復交通。
12 卸落支架和拱架應按施工設計規定的程序進行,卸落量宜從小逐漸增大,支架和拱架橫向應同時卸落,縱向應對稱均衡卸落。在擬定卸落程序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滿布式拱架應從拱頂向拱腳依次循環卸落;拱式拱架應在兩支座處同時卸落。
(2)多孔拱架卸落時,若橋墩允許承受單向推力,可以單孔卸落,否則應多孔同時卸落或分階段卸落。
(3)卸落拱架時應觀測拱圈撓度和墩臺變位情況,確認符合要求;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落架,待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落架。
(4)支梁、連續梁宜從跨中向支座處依次循環卸落支架。
(5)懸臂梁加掛梁應先卸落掛梁支架,后卸落懸臂梁的支架。
13 卸落現澆混凝土梁橋支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整體澆筑的多跨連梁宜各跨同時均勻分次卸落支架;需逐跨落架時,宜由兩邊跨向中跨對稱推進。
(2)在柔性分段墩上澆筑的連梁落架時,應驗算橋墩偏心荷載,墩柱抗彎不足時應設臨時支撐,待鄰跨加載后方可撤除。
(3)獨柱多跨連梁或連續彎梁分段(或逐孔)澆筑、分段張拉、分段落架時,必須驗算已澆梁段的穩定性,防止偏載失穩或受扭。
施工現場安全質量隱患類別和常見形式
1除氧煤倉間C列外雙排架拆除措施
35kV東二線拆除工程施工組織安全技術…
地鐵車站施工風險評估報告
拱橋拆除施工技術
盧氏橋梁施工安全風險評估
隧道風險管理及防范措施
隧道施工風險評估
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注意事項
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高空作業具體安全措施
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
腳手架的搭設要求
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