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動器的安全檢查
制動器要經常檢查(每班一次),關鍵是全部構件運轉是否正常,有元卡塞現象,閘塊是否貼在制動輪上,制動輪表面是否良好,調整螺帽是否緊固。而且每周應潤滑一次。
每次起吊時要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150~200mm,檢驗制動器是否可靠,確認靈活可靠后方可起吊。
安全檢查的要求是:
①閘瓦摩擦襯墊厚度磨損達2mm及閘帶襯墊磨損達4mm時應更換。
②制動輪表面硬度為HB400~450,淬火層的深度達2~3mm。規范規定制動輪表面磨損量達1.5~2mm時必須重新車制并表面洋火。經多次車制后,對于起升機構其壁厚磨損量不應超過40%,其他機構不應超過50%,超過規定值應報廢。
③制動襯墊與制動輪的實際接觸面積不應小于理論面積的70%。
④通往電磁鐵的杠桿系統的“空行程”,不應超過電磁鐵沖程的10%。
⑤小軸及心軸要表面洋火。磨損量超過原直徑5%或橢圓度超過0.5mm應更新,杠桿發現裂紋則要更換,彈簧發現裂紋也要及時更換。
⑥制動輪與摩擦襯墊的間隙要均勻一致。閘瓦開度不應超過1mm,閘帶開度不應超過1.5mm。
⑦電磁鐵鐵芯的起始行程不要超過額定行程之半,以備由于磨損而調整之用。
四、制動器的調整
制動器產生制動力矩后,將使各運行機構在一定時間、一定范圍內停止工作,制動力矩調整得是否適當,與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振動和因振動引起的車體變形及部件損壞都有直接關系。
調整制動器的制動力矩,應能支持住額定載荷的1.25倍。起升機構制動距離約為升降速度??的1/80~1/100。運行機構制動距離約為運行速度值的1/15較為適宜。對于重級以上的起重機其起升機構設置兩個同樣規格的制動器,其每一個制動器應分別按上述要求調整,試驗其制動能力時,應分別單獨進行試驗,每個制動器應能單獨達到上述制動力矩和下滑距離的要求。
運行機構制動器制動力矩要調整得合理較為困難,特別是短行程電磁制動器的調整,松了不行,緊了也不行。這就要求司機能根據不同條件合理地操縱,如按中載中速調好的制動器,當吊運重載長距離運行時,就應提早制動,使其能有一段較長的制動路程。
有些司機因運行機構制動器的調整較麻煩,把制動器拆掉,把主彈簧放松,使制動器不起制動作用,用打反車制動,這是違反安全技術規程的做法,是不允許的。
分別驅動的運行機構制動器的制動力矩應調得相等,避免引起橋架歪斜,使車輪啃軌。
制動器每班必須嚴格檢查,確保起重機安全運行。制動器發生的事故較多,其主要原因就是檢查不夠。在起吊過程中偶然發現制動器失靈,切切不可驚慌。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起一點鉤,落一些鉤,慢慢地把重物放在安全的地方。
(一)短行程電磁塊式制動器的調整
(1)調整主彈簧長度調整的目的是獲得合適的制動力矩。
調整的方法是用一扳手把住螺桿方頭,用另一扳手轉動主彈簧的固定螺母,如圖4所示,以調整主彈簧長度。再用另兩個螺母擰緊,以防止主彈簧固緊螺母松動。
(2)調整電磁鐵的沖程調整電磁鐵沖程的目的有兩個:
一是獲得制動瓦塊合適的張開量,二是保證電磁鐵鐵芯對銜鐵有足夠的吸力。調整方法如圖5所示,用一扳手把住鎖緊螺母,用另???扳手轉動制動器彈簧推桿方頭。短行程電磁鐵允許沖程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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