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目的
有效預防和應對校園飲食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食材污染、餐具消毒不達標等),規范應急處置流程,指導各部門科學管控飲食風險、快速處置食安事件,最大限度減少師生健康損害,保障校園飲食安全,維護正常教學與生活秩序。
(二)適用范圍
覆蓋全校師生在校期間(早餐、午餐、晚餐、課間加餐)及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如研學、運動會)中,涉及學校食堂、校園超市、校外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飲品引發的飲食安全風險防控與事件處置。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全程管控:從食材采購、儲存、加工到餐具消毒、食品留樣全流程把控,提前消除食安隱患;
2、快速響應,科學處置:食安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啟動預案,優先保障患病師生救治,避免事件擴散;
3、統一指揮,分工協作:以飲食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為核心,聯合食堂、校醫、政教等部門,聯動屬地市場監管、醫療單位。
4、溯源追責,閉環管理:事件后及時溯源排查原因,追究相關責任,完善管控措施,形成防控閉環。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飲食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1、人員配置
組長:王萍萍(校長)15866868687
副組長:代作江(分管安全副校長)18669761297
成員:宋宏燦(政教處主任)13969879125
李志宏(總務處主任)15966893628
張元芳(教務處主任)15275266510
胡乃淳(高中學部主任)18678903377
李偉寧(農經學部主任)17667513855
陳? 羽(大專學部主任)13012506825
遲衛功(機建學部主任)15966935375
2、核心職責
制定、修訂本預案,每學期審議預案可行性,監督食安管控措施落實;統籌校園飲食安全工作,組織食安知識培訓與應急演練;食安事件發生后3分鐘內啟動預案,明確救治、溯源、管控分工;對接屬地市場監管局、疾控中心、醫院等部門,協調專業檢測與救援資源;審批應急費用,負責事件信息對外發布,安撫師生與家長情緒。
(二)食安管控與溯源組
1、人員配置
組長:姜喜(總務處副主任)13964262359
成員:張顯祿(電工)19862201288
欒軍帥(維修工)15853248718
2、核心職責
(1)日常管控
食材采購:嚴格審核供應商資質(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建立食材溯源臺賬,禁止采購過期、變質、無合格證明的食品;
儲存加工:按“生熟分開、葷素分開”原則儲存食材,加工過程符合衛生標準,烹飪食品中心溫度不低于70℃;
餐具消毒:監督食堂餐具、廚具“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每日檢查消毒記錄;
食品留樣:督促食堂對每餐次食品按規定留樣,留存留樣記錄;
事件溯源:食安事件發生后,立即封存剩余食品、食材及留樣,排查采購憑證、加工記錄、消毒記錄,配合市場監管局開展溯源檢測;
隱患整改:日常排查發現食材變質、消毒不達標等問題,2小時內下架問題食品,24小時內完成整改,復查驗收。
(三)醫療救護與監測組
1、人員配置
組長:李玲19953213912(校醫)
成員:具備心肺復蘇等急救知識的教師
2、核心職責
日常監測:每日巡查食堂衛生狀況,抽查學生餐后健康情況,發現疑似食安問題(如多人出現腹痛、嘔吐)立即上報;
事件救治:食安事件發生后,5分鐘內抵達現場,對患病師生進行初步診斷(如判斷是否為食物中毒):
輕度癥狀(輕微腹痛、惡心):現場提供溫水、止瀉藥,觀察癥狀變化;
重度癥狀(嘔吐、腹瀉、發熱≥38.5℃):立即撥打120,記錄癥狀、發病時間、食用食品種類,安排專人陪同就醫;
數據統計:統計患病師生人數、班級、癥狀、食用食品信息,形成《食安事件患病統計表》,及時上報領導小組。
(四)人員管控與安撫組
1、人員配置
組長:宋宏燦(政教處主任)13969879125
成員:江丹丹(政教處副主任、心理健康教師)18300238315
仇少杰(心理健康教師)15689966898
李鵬鵬(政教處副主任)16678581028
周勝展(政教處干事)15166007679
吳忠千(政教處干事)15154643870
2、核心職責
人員管控:食安事件發生后,立即通知各班排查食用過問題食品的學生,統計名單并上報;禁止未患病師生食用同批次食品、飲品;
情緒安撫:對患病師生及家屬開展安撫,通過班會、家校群說明事件處置進展,避免恐慌情緒擴散;
信息收集:收集師生對事件的反饋,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助解答疑問。
(五)信息聯絡與對外協調組
1、人員配置
組長:丁戈(校辦公室主任)17861915225
成員:孫偉杰(辦公室干事)15953281836
2、核心職責
信息傳遞:食安事件發生后,1分鐘內撥打120(若有重癥師生)、屬地市場監管局、疾控中心,說明事件地點、患病人數、癥狀;
家校溝通:10分鐘內聯系患病師生家長,告知病情、就醫醫院及處置措施;對未患病學生,通過家校群發布食安事件通報,提醒家長關注孩子健康;
信息上報:按要求向教育局提交事件初步報告(含時間、地點、患病人數、已采取措施),后續每1小時更新1次進展;
對外協調:配合市場監管局、疾控中心開展食品檢測、現場勘查,提供食堂管控記錄、留樣食品等資料。
三、預防措施
(一)全流程食安管控
1、采購儲存環節
建立“供應商準入制度”,每年審核供應商資質,簽訂食安責任協議;食材采購時索要“三證一報告”(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檢驗檢疫證明、質量檢測報告),留存采購憑證;
食材倉庫劃分“生料區、熟料區、調料區”,設置溫濕度計(冷藏庫溫度0-4℃,冷凍庫≤-18℃),定期清理過期食材,留存出入庫記錄。
2、加工制作環節
食堂工作人員持健康證上崗,每日晨檢(無發熱、腹瀉、皮膚病方可上崗);加工前洗手消毒,穿戴工作服、帽、口罩;
嚴格執行“生熟分開”,加工生肉、蔬菜的刀具、砧板、容器單獨使用;烹飪時確保食品熟透(如肉類中心溫度≥70℃,豆漿煮沸5分鐘以上);
每餐次食品按規定留樣,標注留樣時間、品種、留樣人,冷藏保存48小時,留存留樣記錄。
3、消毒保潔環節
餐具、廚具使用后先清洗,再用熱力消毒(100℃煮沸15分鐘或120℃蒸汽消毒10分鐘),消毒后存入保潔柜,禁止保潔柜存放非餐具物品;
食堂地面、操作臺、垃圾桶每日清潔消毒,定期開展“除四害”(滅鼠、滅蟑、滅蠅、滅蚊),留存消毒記錄。
(二)食安宣傳與培訓
1、校內教育
每學期開展飲食安全專題教育,通過班會、校園廣播、宣傳欄,講解:
食安常識(如不食用過期食品、不購買“三無”食品、飯前洗手);食物中毒癥狀(腹痛、嘔吐、腹瀉、發熱)與求助方式;結合食安案例講解風險防控。
2、人員培訓
每月對食堂工作人員開展食安培訓,重點講解食材處理規范、消毒流程、留樣要求,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每學期對班主任、校醫開展食安應急培訓,明確食安事件發現、報告、初步處置流程,確保快速響應。
(三)應急演練
1、定期演練:每學年開展1次飲食安全應急演練,模擬“學生食用食堂問題食品引發食物中毒”場景,演練流程包括:發現癥狀→報告→醫療處置→溯源封存→信息上報;
2、專項演練:針對校外供餐(如運動會加餐)、校園超市食品,開展專項演練,重點訓練“問題食品下架”“校外供餐溯源”等環節;
3、復盤改進:演練后召開總結會,分析問題(如留樣封存不及時、信息傳遞慢),調整管控措施或預案流程,留存演練資料歸檔。
四、應急處置流程
(一)食安事件初期響應(0-30分鐘)
1、事件發現與報告
現場發現者(教師、學生、食堂工作人員)發現疑似食安問題(如1名學生出現嘔吐,或多人同時腹痛)時,立即采取以下行動:
告知校醫或班主任,說明癥狀、食用食品(如“早餐吃了包子和豆漿后腹痛”)、發病時間;若在食堂就餐,立即提醒其他學生停止食用同批次食品,通知食堂暫停供應;
校醫接到報告后,2分鐘內完成:
初步診斷癥狀,判斷是否為群體性食安事件;撥打校園應急電話,向飲食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同時通知食安管控與溯源組、人員管控與安撫組。
2、現場處置與救治
醫療救護與監測組5分鐘內抵達,對患病師生進行救治:輕度癥狀現場處理,重度癥狀撥打120并記錄病情,統計患病人數及信息;
食安管控與溯源組5分鐘內抵達食堂,立即封存剩余食品、食材及留樣(貼封條并標注時間),停止同批次食品供應,排查采購、加工記錄;
人員管控與安撫組10分鐘內通知各班排查食用過問題食品的學生,統計名單;班主任安撫本班學生情緒,禁止傳播恐慌信息;
信息聯絡與對外協調組10分鐘內撥打屬地市場監管局、疾控中心電話,上報事件情況,同時聯系患病學生家長。
(二)事件后續處置(30分鐘-24小時)
1、醫療轉運與監測
120抵達后,醫療救護與監測組協助醫護人員轉移重癥師生,提供病情記錄,安排專人隨車陪同就醫;
對未患病但食用過問題食品的師生,校醫每日跟蹤健康狀況,持續監測24小時,發現癥狀立即處置。
2、溯源與管控
配合市場監管局、疾控中心開展檢測:提供封存的食品留樣、食材樣本,協助開展現場勘查(如檢查食堂衛生、加工流程);
若涉及校外供餐單位,食安管控與溯源組立即聯系供餐單位,要求其暫停供餐并配合溯源,同時上報屬地市場監管局;
保安人員在食堂周邊設置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保護現場證據。
3、信息上報與家校溝通
飲食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向教育局提交書面初步報告,內容包括:事件時間、地點、患病人數、癥狀、已采取措施;
信息聯絡與對外協調組每1小時向家長、教育局更新1次進展,通過家校群發布官方通報,避免謠言傳播;對家長的疑問,安排專人解答。
五、后期處理
(一)醫療跟進與家屬關懷(事件后1-7天)
1、醫療跟進
安排總務處干事作為醫療對接人,每日與醫院溝通患病師生治療情況(如是否確診食物中毒、恢復進度),及時向領導小組及家長反饋;協助家長辦理住院繳費、醫保報銷手續,必要時墊付醫療費用(后續按學校財務制度處理);患病師生康復返校后,校醫跟蹤健康狀況1周,確保無后遺癥。
2、家屬關懷
領導小組副組長(分管后勤副校長)定期探望患病師生及家屬,送去慰問物資,了解實際困難(如需要補課、護理幫助)并提供支持;
召開家長溝通會,通報事件調查結果、處置措施及整改計劃,聽取家長訴求,達成共識。
(二)事件調查與責任認定(事件后3-15天)
1、成立事件調查組,由校長任組長,成員包括學校紀檢委員、總務處主任、家長代表,必要時邀請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參與;
調查組結合市場監管局檢測報告,查明事件原因(如食材變質、加工污染、餐具消毒不達標);
2、依據調查結果明確責任
若為食堂工作人員操作不當,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進行培訓或調離崗位;若為供應商提供不合格食材,終止合作并上報市場監管局追責;若為管理疏漏,追究總務處相關人員監管責任;
3、形成《飲食安全事件調查報告》,上報教育局、市場監管局備案,在學校內部公示(隱去涉密信息)。
(三)整改與防控升級(事件后15-30天)
1、隱患整改
食安管控與溯源組根據調查結果,10天內完成整改:如更換不合格供應商、升級食堂消毒設備、加強食材驗收流程;
整改后邀請市場監管局復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食堂正常供餐(或校外供餐)。
2、防控升級
完善食安管控流程:如增加食材驗收頻次(每日2次)、安裝食堂加工區域監控(實時監督操作)、建立“食安問題快速響應群”(食堂、校醫、總務處實時溝通);
加強培訓:對食堂工作人員開展專項培訓(如食材變質識別、應急處置),每季度組織1次食安應急演練,確保全員掌握流程;
家校監督:邀請家長代表每月參與食堂食安檢查,提出改進建議,形成“學校-家長”共同監督機制。
(四)總結與預案優化(事件后30-60天)
1、飲食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各小組召開總結會,分析事件處置中的亮點與不足(如信息傳遞是否及時、溯源是否高效);
2、修訂本預案,補充特殊場景處置流程(如校外供餐事件處置、校園超市食品問題處置),更新應急聯絡表;
3、組織全校師生學習修訂后的預案,通過班會、校園廣播強化食安意識,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六、附則
本預案自2025年8月31日起實施,原飲食安全預案同時廢止。各部門需嚴格執行本預案要求,若因未履行職責導致食安事件或延誤處置,按學校規章制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在應急處置中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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