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規定了用稱量法制備瓶裝校準混合氣體的方法,該校準混合氣體的一個或多個組分的量分數(摩爾分數)可量值溯源。本部分也規定了每一組分量分數不確定度的計算方法,該不確定度計算時需要評估以下因素的不確定度貢獻,這些因素包括:稱量過程、組分純度、混合氣體的穩定性和最終混合氣體的驗證等。
為了確定混合氣體的保質期(最長貯存期),本部分規定了穩定性評價的方法,但是該方法不適用于相互發生反應的組分的穩定性的評價。本部分還規定了對制備混合氣體所用的每一原料(氣體或液體)中的雜質進行定量分析和評估的方法。
本部分僅適用于氣態或能完全氣化組分的混合氣體的制備,組分可以以氣態或液態引入氣瓶。本部分涵蓋了二元或多元混合氣體(包括天然氣)的制備。本部分不包括單個過程中多個混合氣體批量制備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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