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專業培訓,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 第五十七條?在崗生產人員的培訓
??????? (一)在崗生產人員應定期進行有針對性的技術問答、事故預想等現場培訓活動;進行反事故演習;
??????? (二)離開運行崗位1個月及以上的主要崗位值班人員或離開運行崗位3個月及以上的一般崗位值班人員,必須經過熟悉設備系統、熟悉運行方式的跟班實習兩個輪值,并經《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后,方可再上崗工作;
??????? (三)生產人員調換崗位、所操作設備或技術條件發生變化,必須進行適應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實際操作訓練,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 (四)所有生產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觸電現場急救方法;所有職工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 第五十八條?新任命的各級生產領導人員,應經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規、規程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的學習,由上級管理部門安排或組織考試。
??????? 第五十九條?主要領導及生產負責人應取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 第六十條?安全生產法規、規程制度的定期考試
??????? (一)企業的正副職領導、安全監督部門負責人,每年一次接受分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考試;
??????? (二)企業對項目部負責人、生產部門負責人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考試;
??????? (三)企業對所有運行、維護、點檢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兩次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考試。
??????? 第六十一條?企業每年對工作票簽發人、點檢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資格擔任工作票簽發人、點檢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的人員名單。
??????? 第六十二條?企業有關部門將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考試成績記入個人教育培訓檔案,考試不及格的限期補考,合格后方可上崗。
??????? 第六十三條?對違反規程制度造成事故、一、二類障礙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責任者,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還應責成其學習有關規程制度,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 第六十四條?運用安全錄像、電視、計算機多媒體、廣播、板報、實物、圖片展覽,以及安全知識考試、演講、競賽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安全技術知識,進行有針對性、形象化的培訓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 第六十五條?企業應設置安全教育室,用音像、實物等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 第六十六條?定期組織學習、分析、探討系統內部及外部的典型事故案例,及時對有關人員進行教育。
??????? 第六十七條?加強對全員的安全生產教育,樹立安全生產法制化的觀念,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
??????? 第九章? 例行工作
???????
??????? 第六十八條?班前會和班后會
??????? 由班組長組織,班組安全員協助。
??????? 班前會:接班(開工)前,結合當班運行方式和人員情況,講工作任務、講安全風險、講控制措施,交代注意事項。
??????? 班后會:總結講評當班工作和安全風險管控情況,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忽視安全、違章作業等不良現象,并做好記錄。
??????? 第六十九條?安全日活動
??????? 由班組長組織,班組安全員協助,部門領導參加并檢查活動情況(每月至少一次),保護他人不受傷害領導(每季度至少參加一次)不定期參加班組安全日活動,以及時掌握基層班組安全學習動態。
??????? 班(組)每周或每個輪值進行一次安全日活動,活動以學習有關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學習事故通報、分析本企業、車間和班組發生的不安全事件以及典型的違章現象、分析作業環境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崗位應急預案、崗位應急設施的使用等為主要內容。
??????? 第七十條?安全分析會
??????? 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綜合分析安全生產趨勢,及時總結事故教訓及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會議由各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主持,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安排在每月15日前召開。
??????? 第七十一條?安全監督網例會
??????? 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監督網例會,安監部門負責人主持,安全網成員參加,會議安排在每月15日前召開。
??????? 第七十二條?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 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學習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綜合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審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審核重大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會議安排在單月份的15日前召開。
??????? 第七十三條?隱患排查與治理
??????? 企業定期組織隱患排查工作,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析評估,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制定整改計劃并監督落實。
??????? 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要根據安全生產需要,結合季節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定期檢查包括春季和秋季安全檢查,春季或秋季安全檢查應結合季節特點和事故規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 第七十四條?安全簡報
??????? (一)安監部負責每月編寫一期安全簡報,不定期編寫通報、快報,通報安全生產情況,綜合分析安全情況、事故規律,吸取事故教訓。
??????? (二)大唐集團、江蘇發電公司《安全簡報》下發到企業后,由企業生產副職進行簽發,并組織學習、貫徹;《安全督導簡報》下發到企業后,由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進行簽發,并組織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與閉環。
??????? 第七十五條?安全性評價
??????? 企業以安全性評價為手段開展風險評估與控制工作,安全性評價工作以三年為一個周期開展。充分利用“問題庫”監督安全性評價整改,關鍵是落實整改責任制、重點是監督管理問題整改和嚴格履行驗收程序。
??????? 第七十六條?安全生產月
??????? 每年的安全生產月活動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和上級的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重點是加大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力度,增強全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企業的安全文化水平。
??????? 第七十七條?反違章工作
??????? 按要求開展反違章工作,及時發現反違章管理漏洞,消除短板,不斷糾偏,持續改進。
??????? 第七十八條?三講一落實
??????? 班組在組織生產工作過程中,在講工作任務的同時,要講作業過程的安全風險,講安全風險的控制措施,抓好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有效防控現場作業安全風險,確保安全生產。
??????? 企業建立三講一落實工作的監督、檢查、激勵和約束機制,每月要進行三講一落實活動的統計、分析、總結和評先工作。
???????
??????? 第十章? 發包工程
???????
??????? 第七十九條?電力生產工作應充分挖掘、利用自身的人力和設備資源來完成。確需要利用企業以外的人力資源的,必須對外發包工程,嚴禁雇傭臨時工。
??????? 第八十條?安監部負責制定發包工程管理制度,規范發包合同的形式、內容、應履行的審批程序及各有關方應承擔的責任。
??????? 第八十一條?發包工程項目必須依法簽訂合同。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并由安監部審查同意。
??????? 第八十二條?在工程項目發包前,必須由工程發包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對承包方以下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
??????? (一)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安全資質證書,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
??????? (二)工作人員年齡、工種、健康狀況等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專職安全員的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 (三)承包方保證安全施工的組織機構、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能否滿足安全施工要求。涉及定期試驗的工器具、絕緣用具、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是否具有有檢驗、試驗資質部門出具的合格的檢驗報告。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有合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 (四)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方是否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低于30人的是否設有兼職安全員。安全管理機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滿足要求。
??????? 第八十三條?作為發包方,企業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 (一)對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定其符合本規定上條所列條件;
??????? (二)開工前對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根據承包方提供的員工名單,審查施工人員的健康情況是否符合本規定的要求;必要時,在承包方教育培訓的基礎上對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程、制度、要求;
??????? (三)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燙傷、墜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設備損壞及電網破壞事故的,發包方應事先要求承包方做好危險點分析,并制訂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審核批準后,監督承包方實施,并按《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要求承包方必須設監護人;
??????? (四)合同中規定由發包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 (五)發包方與承包方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并簽訂安全協議做為附件。
??????? 第八十四條?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安全協議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 (一)發包方提出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要求;
??????? (二)承包方制定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
??????? (三)承包方應遵照執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 (四)發包方對現場實施獎懲的有關規定;?
??????? (五)有關事故報告、調查、統計、責任劃分的規定;
??????? (六)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及辦理施工人員胸卡的要求。
??????? 第八十五條?承包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包或分包,嚴禁返包,即承包方將工程的某些具體工作交由發包方的某個部門、班組或個人完成。施工企業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由發包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書面提出申請,經企業領導批準后,指派有關部門、班組完成。
??????? 第八十六條?承包方施工人員在電力生產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監督部門應予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 第八十七條?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設備、電網事故,由發包方負責調查、統計上報。發包方根據合同對承包方進行處罰。
??????? 第八十八條?因承包方負主要責任造成的承包方人身事故,不對發包方進行考核,但發包方與承包方有資產關系或有管理關系者除外。
???????
??????? 第十一章? 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
???????
??????? 第八十九條?設備部是重大危險源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的日常管理、普查登記、建檔備案、檢測評估和隱患治理工作。下列人員應對重大危險源管理負領導、技術、監督和現場管理責任:
??????? (一)企業廠長、生產副廠長、設備部負責人對重大危險源管理負領導責任;
??????? (二)總(副總)工程師、設備部及發電部相關技術人員對重大危險源負技術責任;
??????? (三)安監部對重大危險源管理負監督責任;
??????? (四)點檢員(或重大危險源專責人)、運行人員對重大危險源負現場管理責任。
??????? 第九十條?每年第一季度完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檔和備案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臺帳,及時錄入集團公司(江蘇發電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數據。
??????? 第九十一條?將構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及時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備案;對于已不構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及時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提出報告,予以注銷。
??????? 第九十二條?每年一季度由總工程師(生產副總經理)組織,設備部負責,開展本企業的重大危險源評估工作,對重大危險源的風險進行評估、分級,實施針對性的監控措施。
??????? 第九十三條?對評估結果為一、二、三級的重大危險源要及時安排隱患整改,降低等級,確保其可控在控。
??????? 第九十四條?重大危險源評估完成后,由總工程師(生產副總經理)組織,設備部負責對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并及時錄入問題庫,實現在線管理;重大危險源隱患整改要嚴格執行驗收制度;安監部應監督重大危險源整改情況,定期進行核查,利用安全簡報通報整改情況。
??????? 第九十五條?企業重大危險源是重點保衛部位和重點防火部位,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必要時應設警戒線或防護隔離措施,并落實消防責任。
??????? 第九十六條?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需要辦理生產使用許可證的必須辦理許可手續,并接受地方政府監督部門的檢查、檢測。
??????? 第九十七條?點檢人員、運行人員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巡回檢查和管理,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 第九十八條?安監部每半年完成一期《重大危險源監督報告》,報江蘇發電公司。
???????
??????? 第十二章? 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
???????
??????? 第九十九條?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危急事件管理實行企業廠長負責制,安監部負責歸口管理。
??????? 第一百條?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 (一)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應符合《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要求;
??????? (二)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符合《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要求;
??????? (三)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符合《電力企業現場處置方案編制導則(試行)》要求。
??????? 第一百零一條?應急預案應具有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 第一百零二條?應急預案要適時修訂,且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 第一百零三條?應組織專家對本企業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應急預案經評審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 第一百零四條?企業安監部應按要求將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送江蘇省能源局備案。
??????? 第一百零五條?應急預案修訂后應按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 第一百零六條?做好應急預案的培訓工作,定期開展危急事件的搶險救援的演練工作,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提高搶險救援隊伍的技能水平,保障搶險救援工作的有效進行。
??????? 第一百零七條?當運行和設備狀況、作業環境、自然環境發出預警信號,有可能發生危急事件時,應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上報。危急事件發生后,要成立指揮機構,指揮危急事件處理工作。
??????? 第一百零八條?應急救援要接受地方政府的領導,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公共領域或影響公眾的危急事件的應急救援等相關工作;
??????? 第一百零九條?要積極配合電網經營和調度機構做好防止電網瓦解及大面積停電等保證電網安全應急救援工作
??????? 第一百一十條?危急事件結束后,要對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或評估,必要時,應開展技術鑒定工作,認真查找設備和設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積極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消除隱患后,方可恢復生產。
???????
??????? 第十三章? 防汛管理
???????
??????? 第一百一十一條?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管理工作方針。制定防洪度汛方案、防汛應急預案、每年修訂完善防汛規程,接受上級部門組織的檢查考核。
??????? 第一百一十二條?加強對設備的巡視檢查,做好各設備的安全監測,確保各有關設備能夠按照防洪調度原則和設計規定安全運行。
??????? 第一百一十三條?經常認真檢查和總結防汛工作中的不足之處,及時發現防洪設施的各類安全隱患,制定合理的整改計劃,組織防汛演練,要做到年年抓防汛,年年有提高。
??????? 第一百一十四條?履行防汛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做好安全監測工作,做好工具、泵部的檢查、校驗工作,保證能夠防汛 期的安全狀況。
???????
??????? 第十四章? 治安保衛、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
??????? 第一百一十五條?廠辦公室負責企業的治安保衛工作,依靠安防監控系統,加強對碼頭、廠房、開關站等重要設施和部位的監控。
??????? 第一百一十六條?對各生產區域進行物理隔離,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各生產區域,防止生產物資的丟失及人為破壞。加強與地方政府的聯防工作,確保生產及重要設施的安全。
??????? 第一百一十七條?辦公室負責開展各類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技術培訓,加強特種車輛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車輛管理制度。加強對司機的安全教育,嚴禁酒后駕車、嚴禁疲勞駕車、嚴禁超速行駛等各種違章行為,防止發生本單位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 第一百一十八條?安全監察部負責完善消防體系、消防隊伍的建設、設施配置。逐步建立和完善義務消防隊或請專業消防隊伍定期開展消防演練,加強消防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做好消防宣傳工作,利用多種手段提高員工的消防意識,防止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
??????? 第十五章? 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
???????
??????? 第一百一十九條?安全監察部是事故的歸口管理部門,并負責組織人身事故的調查;設備事故由設備部門負責組織調查、運行事故由發電部門負責組織調查。
??????? 第一百二十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同時報安全監督部門和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組織施救的同時應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系統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各級人員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 第一百二十一條?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具體辦法按照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執行。
??????? 第一百二十二條?企業是事故結案的主體,對結案負直接責任。事故結案制堅持“原因未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責任者未受處理不放過、應接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實行“按專業、分層次、程序化、責任制”管理。
???????
??????? 第十六章? 考核與獎懲
???????
??????? 第一百二十三條?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以責論處的原則并設立獎勵基金。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安全工作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調度、違章作業造成后果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處罰。
??????? 第一百二十四條?安全工作的獎勵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 第一百二十五條?企業每年至少一次對上一年度在安全生產工作方面業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
???????
??????? 第十七章? 附? 則
???????
??????? 第一百二十六條?本規定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 第一百二十七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
???????
??????? 第十二章? 附? 則
???????
??????? 第一一〇條 各公司、各部室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 第一一一條 本規定用于調整內部安全管理關系和規范安全工作行為,不作為處理和判定民事責任的依據。
??????? 第一一二條 本規定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 第一一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
???????
手工工具的安全技術規則
電動工具操作的安全規則
低壓(380V/220V)帶電工作安全操作…
檢修電力電纜安全操作規則
內、外線路安裝及維修安全操作規則
變、配電安操作規則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