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鑄鐵時鐵水流應均勻,爐前鑄鐵應使用鐵口緩沖包,緩沖包在出鐵前應烘干。
13 鑄模內不應有水,模耳磨損不應大于5%,不應使用開裂及內表面有缺陷的鑄模。
鑄模內表面應均勻地噴上灰漿,并經干燥處理方可使用。
灰漿的原料,應使用管道或溜槽來供應,灰漿的配制應實現機械化,清洗或更換灰漿噴嘴時,應先停蒸汽或壓縮空氣。
14 鑄鐵機尾部應設置擋鐵板。確認鑄模內無殘留鑄鐵、鑄鐵機停止運轉,方可清理落在車廂外的鐵塊。
15 裝運鑄鐵,應采用落放在平臺上的開底吊斗,或者欄板高度不小于0.4m的車廂。調運鑄鐵塊,應有專人與鑄鐵機聯系。
16 檢修鑄鐵機,應事先取得“鑄鐵機操作牌”;檢修完畢,鑄鐵機司機應收回操作牌,確認人員全部撤離、雜物已清完,并發出開車信號,方可重新開車。
鏈帶運轉或非計劃停機時,不應在鏈帶下面作業或逗留。
17 有凝結蓋的鐵水罐,不應鼓蓋操作;用氧燒蓋時,專用膠管和鋼管應不短于4m,管接頭無泄漏,防止回火。
18 鐵水罐對位、復位應準確,防止偏位和移位。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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