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心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計量監督中心全面安全技術工作,直接對中心主任負責,領導中心各業務科室的安全技術工作。副主任工程師作出的有關安全技術決定,各科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執行,未經中心主任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副主任工程師的決定。
2、在計量監督中心主任的領導下,對分管范圍的安全工作負責,并協助監督檢查安全崗位責任制執行情況。
3、嚴格遵守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計量法》等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技術政策以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決定和規定。
4、具體組織制訂本中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協助中心(副)主任組織實施。
5、具體負責組織對本中心工作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并負責組織監督檢查《檢定規程》、《作業操作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
6、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技術分析、鑒定并提出改進措施。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