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質檢站質量職責
4.1協助總工程師做好貫標和各項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項目質量控制規劃、質量體系運行計劃、年度質量工作計劃,按計劃實施項目質量體系運行管理和工程質量檢驗試驗管理。
4.2協助總工程師組織項目質量例會,督促例會各項決議和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
4.3負責審查、確認特殊作業人員上崗資格。
4.4負責按質量控制點確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向業主/監理或第三方報檢,并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
4.5負責項目質量信息管理,收集、匯總、分析工程質量信息和業主/監理及第三方等單位的意見,及時向總工程師、項目經理和公司質檢處報告。
4.6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通病防治,考核、評價其效果。
4.7負責組織部分、分項工程劃分和工程質量評定工作。
4.8編制并按時向業主/監理、公司質檢處-報出工程質量報表。
4.9參加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監督檢查處理過程,對處理結果進行驗證。
4.10負責項目計量管理工作,定期對項目計量器具、設備的鑒定情況進行檢查
4.11負責項目創優計劃的制訂,對創優過程進行監控,并收集過程資料。
4.12負責按公司質量獎懲規定實施質量獎懲。
5技術部質量職責
5.1協助工程師做好項目日常技術管理工作。
5.2負責編制施工技術方案,并做好工程圖紙、文件、標準、變更等管理工作,確保貫徹執行工程文件、標準、規范的有效版本。
5.3指導和監督工藝紀律的執行,處理、報告過程中的技術、質量問題。
5.4參加工程質量聯合檢查或專業性質量檢查。
5.5組織不合格樣品的評審,提出處置方案。
5.6負責組織審查、匯總單位工程質保資料,整理、匯編、報送工程的交、竣工資料。
6供應部質量職責
6.1負責物資的驗(接)收、檢驗、標識、保管工作,按有關規定做物資的接保檢工作,按規定程序進行檢試驗和物資質量報檢工作。
6.2負責現場材料庫和焊材庫條件確認,并定期檢查。
6.3對不合格物資按不合格品處理程序進行處理,并做好標識。
6.4及時提供合格的物資質量證明文件和檢試驗報告。
7經營部質量職責
7.1負責工程質量合同管理,組織過程合同評審,實施合同效益評估。
7.2負責公司各項施工資質管理,確保按資質承擔施工任務。
8施工隊隊長質量職責
8.1負責向項目質檢站申報特殊作業人員名單,并按其資質分配施工任務。
8.2按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計劃組織施工,加強工序或過程施工的自管、自控、自查,嚴格工序交接制度,保證工序質量。
8.3加大通病防治管理力度,貫徹公司精品工程標準,嚴格按質量控制點進行班組自檢、施工員確認,報質檢員專檢。
八、HSE防護措施
1 HSE保證措施
2總則
2.1本工程安全工作將針對工程實際展開。依照我公司《安全體系文件》要求,制定本工程安全管理、控制辦法。
2.2項目部必須按照公司的要求,包括管理職責、現場安全教育、安全會議、安全獎懲、高處作業、施工用電、射線作業、密閉空間作業、焊接與打磨等安全管理。作業控制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嚴格按照公司的管理規定執行,實現我公司對業主的各項承諾。
2.3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的基礎上,認真執行業主的各種安全要求,嚴格覆行安全生產職責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3目標與主要措施
3.1安全目標
3.1.1四個重大事故(工傷、交通、設備、火災爆炸)為零;
3.1.2工傷事故頻率低于5%0
3.1.3職業病發病率為0;
3.1.4一般火災事故損失低于施工產值的萬分之零點八。
3.2主要措施
3.2.1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監督體系,嚴格按程序施工;
3.2.2明確項目領導、各職能部門、施工專業隊到每一位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并認真覆行職責;
3.2.3抓好全員教育培訓,特殊工種、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3.2.4強化安全監督檢查,杜絕“三違”,消除隱患;
3.2.5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中石化集團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業主安全規章制度
4安全管理
4.1安全教育
4.1.1所有施工人員,均經過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都已取得政府部門頒發的安全資格證書;
4.1.2工程開工之前組織全體參人員參加入場安全教育,使全體職工了解并遵守業主的安全規章制度及現場情況;
4.1.3利用“周一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講話”等形式,預想工作中的危險因素,布置對策,學習安全程序文件和計劃、職員安全職責、項目安全管理辦法等,進行安全技能訓練,提高安全防護水平;
4.1.4利用簡報、標語現場會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
4.2監督檢查
4.2.1項目監督檢查堅持“四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原則,其主要內容包括生產組織、生產秩序、人員素質、設備狀態、安全環境;
4.2.2通過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檢查等多種監督檢查形式制止違章、消除隱患
4.2.3安全監督站要針對查出的問題責令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對暫時不能整改的要下發整改通知單;對拒不整改不力的,有權按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停止作業并向有關領導匯報;對重點部位、危險場所有權采取應急措施或要求責任單位的領導采取相應的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4.2.4施工隊長、班長及其他有管理和監督責任的人員具備一定的經驗,了解有關衛生和安全法規和安全作業方法,清楚現場緊急規程和相關責任,堅持每天日常監督檢查。
4.3意外事故管理
4.3.1人身事故在上報我公司及地方勞動管理部門的同時,報業主備案;
4.3.2發生的有關裝置、人身、設備事故,向業主安全員進行口頭或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性質、發生時間、準確的地點及目擊細節、人身事故的醫療診斷證明、事故原因及責任劃分等因素;
4.3.3禁止事故現場繼續作業,用警戒繩設置警戒,直到現場取證完成、查清事故原因、危險得以消除并得到有關方面的許可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作業;
4.3.4組織相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小組調查事故并對事故情況做出詳細的事故報告。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責任人員處理及防止下次事故再發生的預防措施等。
4.4安全會議
4.4.1項目經理部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由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支持召開,現場所有管理人員參加;
4.4.2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是總結前一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包括設備檢查、個人防護用品、不安全等因素等情況。研究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并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工作。
4.4.3每周進行一次安全分析會,針對一周來的生產情況,對作業過程中的普遍問題或重大問題,階段安全工作特點進行專題研究,制定解決方案;
4.4.4必要時召開特別安全會議,研究解決生產中出現的緊急情況;
4.4.5作業班組每周一次安全活動,利用周一上班后一小時的時間,總結和計劃安全工作,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安全技能培訓;
4.4.6施工班組班前進行安全講話,布置工作,分析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危險,采取有效操作方法及避免事故的手段;
4.4.7所有安全會議都設專人記錄并保存,必須時公布安全會議紀要。
4.5安全獎懲
4.5.1安全獎勵
A.在安全競賽、安全活動中表現優秀的單位和個人;
B.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議,有突出效益的單位和個人;
C.及時制止重大違章而避免事故發生的人員;
D.及時發現重大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的人員;
E.平時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
4.5.2安全處罰
A.進入施工區域不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者;
B.違反工作紀律,加班前、班中飲酒,禁煙區內吸煙,工作中開有危險的玩笑等
C.拒不服從檢查指導等影響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行為;
D.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員進行處罰,如造成嚴重后果,送交政府部門按國家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國家法律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職員,送交政府部門處理。
4.6安全控制
4.6.1環境控制
A.施工現場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衛生要求,所有施工場所、機械設備及其它臨時設施的位置、規格、防護措施等,都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詳細規定;
B.施工現場設置適合的安全標志,標志牌的數量視現場生產情況確定。標志牌的式樣和告示用語符合GB2894-88;
C.工地、辦公室、工作棚、倉庫等臨時建筑,先經特別設計,考慮自然災害因素并且經工程技術負責人審核和領導批準后施工,竣工后由工程技術負責人會同安全、質量、工會、消防等部門驗收后投入使用;
D.在自然光線不足的作業點或夜間作業,采取適合的方式進行人工照明。人工照明的光照度以符合人機學而有利于工作為宜。特別的作業場所,照明燈配備有獨立的電源;
E.施工現場設有適當的排水設施;
F.施工用蒸汽、壓縮空氣、乙炔氣、氧氣、氮氣等設置合理,牢固可靠并有必要的安全附件
G.所有工作面與通道回轉空間合理、清潔無雜物,無積水,通道保持暢通無阻。室內疏散通道有適當的指示標識;
H.工地內交通運輸道路經常保持暢通,如遇雨雪天氣,及時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I.所有交叉作業及一切有墜物傷人可能的作業,采取如防護棚等有效隔離措施以防止墜物傷害;
4.7噪音控制
4.7.1噪聲的排放嚴格尊守環境保護的有關標準,對噪聲源實行消音、吸音、隔音等措施控制和降低噪聲強度;
4.7.2在無法采用以上措施消除噪聲時,采用限制作業時間的辦法,控制噪音對環境的污染;
4.7.3禁止在夜間進行高噪聲作業。
4.8人員保護
4.8.1職工在指定的任務范圍內完成指定的工作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紀律,職工不得有侵害人身-自由或對安全造成危害的行為;
4.8.2所有參加施工的人員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和安全帽;
4.8.3焊接、切割、打磨作業時有適合的防護眼鏡、手套和工作服,在有引發危險可能時設置防護網或屏障;
4.8.4所有參加施工的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4.8.5在可能飛濺物體時如切屑、沖刷、撬、敲打等,配戴防護眼鏡;
4.8.6要求進入施工現場的職工穿防砸壓、防刺穿工作鞋;
4.8.7在噪聲高于85分貝的環境中使用聽力保護器具;
4.8.8(一切高處作業墜落高度在2米及以上)人員合理使用安全帶;
4.9焊接、切割;
4.9.1焊接及切割場所及其周圍區域無著火的可能。電纜、焊接設備及軟管、表、焊槍、氣瓶在使用前進行檢查。在封閉區域有可能產生有毒物質作業時,采取必須防護措施。乙炔表使用時配回火防止器;
4.9.2焊接、切割作業等動火作業前取得業主的作業許可證,進行密封空間作業時接受業主的監督
4.9.3焊接和動火作業時采取防護措施如使用防護棚或氈子等,避免對附近人員造成傷害,壓縮氣瓶不使用時,關閉其閥門。氣瓶特別是乙炔瓶必須立放,有防震圈并有防曬措施。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于10米
4.9.4焊接和切割人員經過相關培訓,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證和防火合格證書。焊接設備用直流焊機,開路電壓不大于100V,電焊機的把線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禁止用角鋼、扁鋼、圓鋼代替。
4.9.5焊接時必須從焊接設備上引出的單獨的和適當的接地電纜并連接到被焊工件上,每天工作結束后必須關掉所有的焊接設備。
4.10衛生與現場清潔
4.10.1在施工過程中隨時保持工作現場的清潔;
4.10.2所有的材料、工具、設備存放穩定以防止滾動或掉下,材料和物品應當遠離地面邊緣,吊車,樓梯和地面開孔處;
4.10.3逆向工作區域或儲放區域的通道要暢通無阻。所有的樓梯、走道、爬梯、走道及其工作平臺應當無雜物和垃圾;
4.10.4定期的將易燃碎物及雜物清理出去;
4.10.5施工人員在接受工作時要保持清潔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