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主要施工設備需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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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 稱 | 數量(臺) | 規格型號 | 備????? 注 |
1 | 汽車吊車 | 10 | 80t | ? |
2 | 汽車吊車 | 15 | 32t | ? |
3 | 板車 | 20 | 10t | ? |
4 | 電焊機 | 8 | BX3-500 | ? |
5 | 氣焊工具 | 6 | ? | ? |
6 | 手拉葫蘆 | 5 | 5t | ? |
7 | 手拉葫蘆 | 5 | 3t | ? |
8 | 手拉葫蘆 | 5 | 2t | ? |
9 | 調度絞車 | 2 | 11.4KW | ? |
10 | 電錘 | 2 | Z1C22 | ? |
11 | 電動角向磨光機 | 4 | S1SM-150A | ? |
12 | 經緯儀 | 1 | 010A | ? |
13 | 水準儀 | 2 | NAK-0 | ? |
14 | 游標卡尺 | 2 | 200mm | ? |
15 | 框式水平尺 | 2 | SK-200 | ? |
16 | 鉗工水平尺 | 4 | 0.2/1000 | ? |
17 | 活扳手 | 10 | 12寸 | ? |
18 | 活扳手 | 8 | 15寸 | ? |
19 | 手錘 | 10 | 2.5磅 | ? |
20 | 大錘 | 8 | 8磅 | ? |
九. 保證質量的措施
1.分項工程都單獨編制作業指導書或技術交底,開工前組織作業人員有針對性的學習。
2.學習隨機技術文件,明確質量要求和操作工藝,嚴格按文件的標準、要求執行。
3.學習公司質量手冊,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相關技術交底的要求施工、作業。
4.班組執行自檢,互檢制度,每個工序完成后,尤其是關鍵工序,項目部的質量檢查員還都必須進行專檢,確認后方可繼續下一步作業。
5.凡使用的計量、測量器具,必須經過有資格的部門的檢驗和確認,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十.成品保護措施
1.現場的保護:
1.1不允許利用廠房鋼結構及梁柱做牽引或起重用錨點,必須利用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驗算后方可使用。使用時還要對其有必要的保護措施。
1.2不允許利用運行中的設備,充水或介質的管路做起重、吊運的受力點。
1.3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正在生產的區域,不允許操作正在生產的設備。
2.設備的保護
2.1按隨機文件的要求施工,對不允拆解的部件,不得拆解。
2.2設備必須進行拆卸檢修時,應先弄清楚設備的結構后,采用正確的方法,適宜的工具,合理拆卸、檢修。
2.3安裝完畢的設備要進行必要遮蓋,特別是有可能落入設備內部雜物的孔口,安裝完畢后要及時封閉。
十一.安全保證措施
1.開工前認真貫徹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技術交底、煤礦安全規程及其他相關安全技術文件,并由接受人簽字確認。
2.進入施工現場后要先對各個層面進行安全確認,所有孔洞須進行封堵或加欄桿遮護。
3.新開樓板的孔洞要加欄桿遮護,并加警示燈,光線不足的部位加設臨時照明。
4.在孔洞及臨邊附近作業的人員要佩帶好安全帶并拴掛在牢固可靠的部位,無拴掛保險帶位置時,禁止開工。
5.安裝地板鋼梁時,要搭設可靠的腳手,腳手應符合規范要求。
6.吊裝孔四周設置欄桿和腳踢板。
7.登高作業者,要站在牢固可靠的部位,拴掛好保險帶,在其他人員的監護下進行操作,精神不爽,血壓過高者,禁止登高作業。
8.在有墜落危險的區域,設置防墜落警示牌。
9.在起重吊物的下方,吊裝口及作業面下方,設置明顯標志和遮攔,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該區域。
10.嚴格禁止在同一垂直位置的多層和雙層作業,必須同時作業的,必須搭設可靠的嚴密的遮護并制定專門措施后方可實施。
11.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及其他人員一律帶好安全帽和其他安全防護設施。
12.吊裝孔四周清理干凈并在邊緣設置高度200mm的腳踢板,防止異物踢下傷人。
13.大型設備起吊作業時,要有專人統一指揮,且信號規定明確,吊裝過程中一定要先試吊,無問題后方可正式吊裝。
14.重物起吊時繩扣的拴綁點如在重物的棱角處則要加軟墊將繩與重物的棱角隔開,以免斷繩發生事故。
15.用手拉葫蘆起吊重物時,一定要事先檢查好所用工具是否完好,不得有跑鏈、大鏈有裂痕等問題,吊點與被吊物要保持垂直,以避免在重物起吊后發生危險。
16.牽引繩等蹦起的鋼絲繩夾角內禁止站人。
17.使用跨鎬及千斤頂作業時,要在工具的頂端和底部加好木墊,以避免在頂起重物時千斤頂滑脫傷人。
18.使用撬棍、滾杠等手動起重工具時,也要設專人統一指揮,移動滾杠時,手、腳不得放在重物移動的前方;撬棍的使用要合理,要把著力點和支點擺布合理后再操作,多人同時作業時,要相互叫應作好相互和自主保安工作。
19.夜間施工,施工現場、行人通道等要有充足的照明。
?20.使用電器設備時本人除穿戴好相應的勞動保護外還要有專人監護,且要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
?2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要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十二. 防火措施
1.施工現場動用明火要按有關規定開據點火票批準后,在監護人員同意后方允許點火作業,無點火票和監護人禁止點火作業。
2.電、氣焊所使用的工具設備必須完好,不得有漏氣、漏電等缺陷。
3.氧氣瓶,乙炔瓶間距大于7m,兩瓶距明火距離大于10m。
4.氧氣瓶,乙炔瓶分開貯存,兩瓶安全附件齊全。
5.焊工需做到持證上崗。
6.電、氣焊作業前,開具點火作業申請,
7.點火作業前,清理干凈作業范圍及火星濺落范圍內的一切易燃物品,備好消防滅火器材后,方允許點火作業。
8.點火作業后,專人檢查作業范圍,確認無明火和復燃可能時,方可撤離現場。
9.油漆、稀料等油品單獨建庫存放,且不允許設在車間內。
10.成立防火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防火的領導,檢查和監督工作。
11.禁火區域設立禁火明顯標志。
12.其他未盡事宜,必須嚴格執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及礦、廠的有關規定。
十三. 受力計算
拆除真空過濾機的最大不可拆卸重量約為15t,按4股繩受力,每股繩受力:以繩受力方向與鉛垂向承30°角計。
Fl=15t/4 =3.5t?
F1=F/cos30°=3.75t/ sin45°=5t
選用公稱抗拉強度1670Mpa ∮28 ?6*19繩扣其破斷力為432kN則安全系數為43.2/5=8.64>8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