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鉆場布置、鉆孔參數確定
(1)鉆場布置間隔50m,鉆孔使用鉆機施工,配備能力TK-75型鉆機1臺,鉆孔布置及鉆場示意圖如下圖:




5、封孔方式、材料及工藝
(1)封孔材料
鉆孔采用聚氨酯封孔,對于井下封孔而言,主要要求聚氨酯在發泡后,其內所形成的孔為封閉孔,另外對發泡時間、發泡倍數、固化后的強度,可塑性等均有一定的要求。可選用聚氨酯封孔材料,在鉆孔內6.4~7.5m深度封孔,鉆孔密封段長度僅1m,既能保證密封嚴密,又可節省封孔材料。該聚氨酯封孔材料膨脹倍數20倍以上,聚氨酯發泡均勻、細小,孔隙又不聯通,還有可塑性,適于動壓區封孔;在抽采瓦斯負壓60~80KPa、正壓2MPa下,鉆孔密封嚴實不漏氣。
(2)封孔工藝
聚氨酯封孔采用卷纏藥液法,纏藥方法及鉆孔內封孔管結構如圖7-1-5所示。抽采管為內徑25mm的焊縫鋼管,長為8m,在管前端焊上鐵檔板,套上木塞和橡膠墊圈,距前端橡膠墊圈1m處,再套上木塞和橡膠墊圈,并用鐵線纏緊固定,在1m間距內的抽采管上固定一塊毛巾布(1m×0.7m)。封孔操作程序為:先稱出封一個孔的甲、乙組成藥液,分別裝入兩個容器,再將藥液同時倒入混合桶,立即用棒快速攪拌均勻,當藥液由黃褐色變為乳白色時,停止攪拌,將藥液均勻倒在毛巾布上,邊倒藥液邊向抽采管上卷纏毛巾布,并把卷纏好藥液的封孔管迅速插入鉆孔,大約5分鐘后,藥液開始發泡膨脹,20分鐘后停止發泡,逐漸硬化固結。為了避免封孔管晃動影響封孔質量,孔口處用木塞楔緊。封一個鉆孔的聚氨酯用量約為1Kg左右。
(3) 鉆孔與管路的連接
聚氨酯封孔1小時后,便可與抽采管路連接。鉆孔與管路連接處應設置流量計和閥門。鉆孔封孔器與抽采管路的連接如下圖所示。連接管采用膠管。預抽一定時間后,根據效果檢驗結果,決定停止抽采時間,繼續向前掘進,掘進到距鉆底5m左右的超前距時,停止掘進,重新打鉆孔抽采瓦斯,如此反復循環。

6、設備選型及主要檢測儀表
(1)鉆機
煤礦抽采瓦斯鉆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動機及附屬電器設備必須是防爆的;
2)鉆機要體積小,輕便或解體方便,以利于搬遷;
3)、鉆機應能打水平、上向、下向任意角度的鉆孔。
在綜合分析我國煤礦常用鉆機性能和現場實際使用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本煤礦煤層硬度以及設計抽采鉆孔的長度,可選擇重慶淑維機電設備制造廠生產的ZDY-650型鉆機。ZDY-650型鉆機為分體式結構,結構簡單、搬運方便。配套鉆桿選用φ42mm,每節長度1.5m的鉆探鉆桿,鉆頭選用三翼鉆頭,直徑65mm。鉆機額定技術指標如下表。
ZDY-650型煤礦用液壓鉆機主要技術參數表
序號項 目單 位ZDY-650型
1鉆進深度m150
2開孔直徑mmФ65,Ф85,Ф115
3終孔直徑mmФ65,Ф75
4鉆桿規格mmФ42.Ф50
5鉆孔傾角o0~90
6鉆孔方位角o0~360
7輸出扭矩N.m650
8輸出轉速r/min295
9液壓系統工作壓力MPa10.5
10推 力kN40
11起拔力kN25
12錨固力kN80×2
13推進速度m/min0~1.5
14推進行程mm850
15電動機型號YBK2-160L-4
16電動機功率kW15
17電動機電壓V380/660
18主機外形尺寸mm2107×380×355
19泵站外形尺寸mm1400×700×986
(表4-1)
(2)主要檢測儀表
瓦斯抽采檢測裝置及裝備
序號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
1地面抽采泵SKW27(D)臺4
2瓦斯抽采多參數監測控制系統WCP-85套2
3聚氨脂壓注封孔裝置FKG臺2
4孔板流量計FKL套主支管各2
5四通閥兩用壓差計UP-2套1
6高負壓瓦斯采樣器FW-1只1
7瓦斯檢定順LRD-8臺2(CH40%-100%)
8鉆機ZDY—650臺1
(表4-2)
(三) 瓦斯抽采管路系統
1、抽采站位置
在選擇抽采泵站位置時,主要根據開拓巷道布置、管路安裝條件等進行確定,抽采泵站設在風井工業場地附近、地勢平坦、無地質災害和氣象災害影響的區域。
地面抽采站建在風井工業場地附近,距離進風井不少于50m處,并設置圍墻,防止無關人員入內。抽采站附近預留瓦斯儲氣罐的位置。
2、抽采管路系統方案
從地面抽采站安設抽采管路,管路鋪設二趟,一趟作高負壓抽采系統,另一趟作低負壓抽采系統,經回風斜井、回風上山至各采掘工作面。
3、抽采泵選擇
地面抽采泵站選擇水環式真空泵2臺,做高低負壓抽采設備。具體設備型號2BEA303-0,功率:75KW。
4、瓦斯抽放泵供電
瓦斯抽放泵主電源和備用電源均取自地面變電室,電壓等級380v。開關及線路配置見下圖:

(四) 抽采瓦斯組織管理及主要安全技術措施
該礦井瓦斯抽采工作制度為三班制。為了保證安全、正常地進行瓦斯抽采工作,提高瓦斯抽采效果,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瓦斯抽采管理規范》的有關規定,在安全和組織管理方面考慮了以下措施。
1、組織管理
⑴ 建立抽采瓦斯的專門機構,配備專業施工隊伍,負責瓦斯抽采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管理工作。所有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⑵ 瓦斯泵房的設備和管路系統除日常檢查外,應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制度。
⑶ 在各抽采區主管路和分支管路上安設有瓦斯流量、濃度、負壓等檢測裝置,同時還配備專人定期進行巡回檢測,以便掌握不同地點的抽采狀況。此外,還配有專人進行放水和管路維護,處理管路積水和漏氣,以保證管路暢通無阻。
⑷ 對抽采方法及其有關參數,需在抽采實踐中進一步考察和驗證,以便確定合理的綜合抽采方法。達到合理布置鉆孔,提高抽采效果。
⑸ 抽采泵站的司機及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使其熟悉瓦斯抽采的有關規定,掌握各種安全、監控儀表、設備、用途及其操作程序。
2、系統異常處理措施
⑴ 在井下鉆孔地點,安設瓦斯傳感器,一旦瓦斯超限,自動切斷鉆機電源,并發出報警。打鉆人員應及時撤離施工地點。在打鉆過程中,如遇鉆孔瓦斯壓力和涌出量較大時,應加強通風并采取防止瓦斯噴出的措施,以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
⑵ 鉆機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后方可上機的操作,必須嚴格遵循鉆機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操作人員不能靠近旋轉部件和滑動部件站立;不能把手放在夾盤和鉆桿夾持器之間;不能穿太松的衣服和使用手動工具;在馬達和水泵周圍須安設保護裝置;操作者應嚴密注視著鉆桿的位置和它的運動,防止鉆桿被卡住;助手不要正對著站在鉆桿的后面。
⑶ 瓦斯抽采鉆孔在施工完畢后,應及時封孔并接入抽采,防止巷道瓦斯超限和發生瓦斯事故。抽采地點必須建立專用的瓦斯檢查記錄牌,實行巡回檢查,次數不少于3次。
⑷ 泵站建筑采用不燃性材料,并安設四只干粉滅火器和不少于0.5m3的黃砂箱。泵房內的所有設備和儀表均選用礦井井下許用防爆型。泵站內配有自動監測裝置,監測抽采管內的瓦斯流量、濃度、負壓和泵房內的瓦斯濃度、真空泵供水狀態等參數,一旦出現異常,自動切斷真空泵電機電源。
⑸ 瓦斯抽采系統運行前,必須對瓦斯抽采泵及管路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維修,檢查內容:瓦斯抽采泵電器設備的完好,水電閉鎖、瓦斯電閉鎖、供水及排水系統等。正負壓側管路的密封,管路內的銹垢等,確認無問題方可正常運行。
⑹ 由于抽采管路為新安裝的鋼管,使用前須使用壓風沖刷,且在抽采管路負壓側安裝鐵篩網裝置過濾。必須保護好瓦斯抽采管路(為方便識別,抽采管路涂紅色防腐漆),嚴禁砸撞管路,一旦撞壞,必須立即通知泵站司機停泵,并匯報調度室處理。
⑺ 瓦斯抽采泵運行過程中,應確保有專職瓦斯抽采泵司機值班、操作,抽采泵司機須是由經過培訓并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并且嚴格按照抽采泵的操作規程操作,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瓦斯抽采泵運行過程中,抽采泵司機應認真觀察抽采泵的運行情況,做好運行狀況、抽采管內的瓦斯流量、瓦斯濃度、排水等情況的記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停泵處理,并匯報調度室及有關人員。
⑻ 在真空泵的吸氣側要安設防回火、防回氣、防爆炸裝置。加強瓦斯抽采泵正、負壓側管路檢查和維修,每天安排專人對所有管路進行巡回檢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抽采管路處于完好狀況。
⑼ 加強瓦斯抽采室的檢查和管理,瓦斯抽采室內必須配備《抽采泵司機崗位責任》、《抽采泵司機操作規程》、《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抽采系統圖》、交接班記錄本、設備運行記錄本等。
⑽ 瓦斯抽采室為要害場所,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鑒于煤礦已安裝了一套瓦斯抽放泵,還應該配備一臺同型號同功率的瓦斯抽放泵,并另委托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瓦斯抽放專項設計。煤礦應嚴格按照抽放設計、煤礦瓦斯抽放標準(AQ1027-2006)等建設、安裝、使用瓦斯抽放系統。建立并完善瓦斯抽放管理制度,配備足夠的鉆孔設備及人員,加強日常抽放工作,確保抽采達標。
第五節 其它安全技術措施
一、安全監控監測方面的措施
針對本礦井的實際情況,除配足安全監控一般設備外,還應該進一步加強礦井監測監控值班和維護保養管理,確保設施設備正常有效運轉,對瓦斯真正起到監和控的作用。
二、礦井通風管理措施
(一)礦井每年在安排生產計劃前必須進行礦井通風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證礦井不超通風能力生產。
(二)礦井必須有完整的獨立通風系統,改變礦井采區以上通風系統必須制定通風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
(三)生產礦井必須采用機械通風,必須安裝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其中1套作為備用,備用主要通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啟動。生產礦井現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風機,在滿足生產要求時,可繼續使用。主要通風機必須設專職司機看管。每小時填寫1次運行記錄。主要通風機房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和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反風操作系統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應懸掛上墻。
(四)改變主要通風機的工況時,必須有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主要通風機必須在合理工況范圍內運行。2臺及其以上主要通風機聯合運轉的礦井,要制定相應的通風安全技術措施,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
(五)因檢修、停電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時,必須制定停風安全措施;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受停風影響的地點,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中,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由礦長或礦技術負責人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
(六)煤礦要從供電系統、機電設備、日常管理方面加強管理,嚴禁主要通風機和局部通風機的無計劃停電停風。主要通風機和局部通風機一旦出現無計劃停風停電,必須按事故追查。
(七)生產礦井主要通風機及其附屬裝置必須具備反風功能,并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礦井反風演習報告報煤礦企業和當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八)礦井必須嚴格執行測風制度,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風地點應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測風站必須懸掛記錄牌。通風部門應將測風報表報礦長和礦技術負責人。礦井測風報表應計算礦井有效風量率,礦井、采區及采掘工作面絕對瓦斯涌出量,礦井內、外部漏風率等。
(九)加強井巷維修,保持巷道設計斷面,保證通風暢通和行人安全。
(十)沒有形成負壓通風系統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嚴禁在獨頭巷道利用局部通風機通風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須確保兩個安全出口;嚴禁采煤工作面利用采空區通風(《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法規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十一)礦井必須構筑可靠的控制風流的風門、風墻、風窗,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巷之間的聯絡巷,必須砌筑永久性風墻;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必須安設2道正向永久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采區進回風巷之間的聯絡巷應砌筑永久性風墻,確需行人、通車的聯絡巷應設置永久風門,永久風門不得少于兩道。非自動風門必須互相連鎖。
永久調節風窗的調節窗應在上部設置,調節板靈活可靠。帶風窗的永久風門不得少于兩道。永久密閉和臨時密閉的質量要符合通風質量標準的要求。
(十二)采煤工作面投產時,必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對采煤工作面的通風、防塵、監測監控等系統進行驗收,不符合規定不準生產。
(十三)掘進巷道在施工前必須在作業規程中編制局部通風設計,掘進工作面拉門時,必須由礦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對工作面的局部通風裝備進行驗收。
(十四)采、掘工作面應實現獨立通風。如實現獨立通風確有困難時,可采用串聯通風,串聯通風的次數不得超過1次。對于串聯通風,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礦技術人批準后實施。
三、排放瓦斯措施
(一)主要通風機有計劃停止運轉前,必須斷開進入井下巷道內的水管、軌道、電纜等一切導電體,并在井口設置全斷面柵欄。需要排放瓦斯時,必須制定排放瓦斯措施,報企業主要領導和技術負責人審批。
(二)井下中央變(配)電所,在恢復送電前應由瓦斯檢查員全面檢查送電區域,只有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方可送電。
(三)局扇因故停止運轉,不論停風時間長短,在恢復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停風區內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必須由 班組長或安全檢查工配合進行。由外向里邊走邊檢查,瓦斯濃度達到3%時,按原路返回。
(四)當停風區內瓦斯濃度不超過1%(含1%)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含1.5%)時,可由瓦斯檢查員直接進行排放,但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
(五)停風區內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時,瓦斯檢查員必須請示主管領導,由領導提出安全措施,指定專人,控制風流排放瓦斯。
(六)停風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瓦斯檢查員必須向礦調度室匯報,由通風部門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并指派專人進行排放。
(七)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出現體積大于0.5m3,濃度達到2%的局部瓦斯積聚時,由瓦斯檢查員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瓦斯積聚要匯報礦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專人進行排放。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八)排放瓦斯時,應堅持低濃度排放原則,采用控制風量等方法使排放出的風流同全風壓風流混合后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5%,排放風流中瓦斯濃度嚴禁超過2%;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經區域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警戒。
(九)排放瓦斯堅持低濃度排放原則,必須執行由外向里逐段排放,或采用其它手段控制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嚴禁一風吹。
(十)排放密閉區內的瓦斯,瓦斯濃度超過3%時,由礦提出專門的安全措施,經礦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后,由礦分管領導現場指揮,礦山救護隊協助排放。
(十一)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進行,1個采區內嚴禁2個瓦斯超限地點同時排放瓦斯。排除串聯通風區域的瓦斯時,必須嚴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從進風方向第1臺局部通風機處開始排放,只有第1臺局部通風機送風的巷道內排放瓦斯結束后,且串聯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下1臺局部通風機方可送電進行瓦斯排放。
第六節 其它相關系統治理方案
一、通訊系統主要治理方案
(一)實現地面調度室對井下各工作點及機電硐室點對點通信,井下各工作點之間點對點通信。
(二)地面各主要管理部門應配置電話,并能保證正常通話,井下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與總調度和礦領導直接取得聯系,以便進行指揮救災。
(三)直通電話設置地點,應按《煤礦安全規程》478條規定設置到位。
(四)礦調度室應有與礦山救護隊(簽訂合同的礦山救護隊)的直通電話,并配備地面無線對講機。
二、壓風系統治理主要方案
(一)壓風機房安全設施的完善。壓風機房建設應符合現行《建筑設計規范》要求。應與行政辦公室等有適當距離,壓風機房周圍應植樹以降低噪聲對外界的影響,壓風機房靠儲氣罐側墻上不留門、窗。壓風機房應隔一間作為操作人員的工作間。
(二)為確保壓風機安全運行,建立冷卻水循環系統:壓風機房外建立一個循環水池和安裝冷卻水泵。在供電中增設斷水保護,保證壓風機安全運行。
(三)在管路進入主要采煤、掘進工作面前加裝油水分離器,以保證井下壓風質量。
(四)在井底車場增設一臺油水分離器,保持用壓風點的壓風更潔凈
三、供電系統治理方案
鑒于我礦目前已有的雙回路電源,再進行線路搭接,就能夠形成比較可靠的生產供電,對現在未到位的設施到位,各電氣設備進行掛牌 ,配電室,高壓下井做特殊管理,專人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這樣就為我礦安全用電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防塵(消防)系統主要治理方案
(一)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
(二)井下煤倉和溜煤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倉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閘板必須關閉,并設置引水管。
(四)掘進井巷和硐室時必須采取濕式鑿巖(鉆眼),沖洗井壁巖幫、水炮泥、爆破噴霧、裝巖(煤)灑水和凈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
(五)距離工作面50m內設置一道自動控制風流凈化水幕。
(六)采煤工作面必須設置隔爆設施。
(七)防塵管路應按規定留設支管和閘閥。
五、監測監控系統主要治理方案
為了實現監控有效的目標,必須落實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的要求。
(一)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應符合《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AQ6201-2006)的要求,進回風井、采掘工作面、主要進回風巷等傳感器的種類、數量及安裝地點必須符合《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07)的要求。
(二)必須按設計提出的監控設備的型號進行采購。
(三)設備安裝、調試須有資質的單位(或廠家)進行安裝。
(四)煤礦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五)監控系統設備要加強維護,傳感器必須保持清潔,嚴禁人為損壞。
(六)在設有傳感的地方,日常的瓦斯檢查需照常進行,并將檢測數據與監控系統的數據進行對照,如發現有明顯差異,必須查明原因,盡快處理,以保證檢測數據的真實性。
(七)礦井應建立安全儀表計量檢驗制度,定期維護校驗,保證其正常運轉。
(八)監控設備用專用的阻燃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纜和動力電纜等共用。安全監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為本質安全型信號。
(九)安全監控設備具有故障閉鎖功能。
(十)煤礦應健全和完善各種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行。要制定安全監控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等規章制度,完善圖紙臺帳。
第五章 瓦斯治理保障措施
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建立嚴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做到責任明確、制度健全、狠抓落實、嚴格監督,消除生產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強化“一通三防”瓦斯防治隊伍的建設,將瓦斯治理工作層層分解到各相關人員的頭上,明確責任、從嚴要求,切實履行職責,把瓦斯治理措施和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第一節 建立瓦斯防治管理機構
(一) 我礦成立專門瓦斯防治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領導全礦井的瓦斯治理工作;
(二) 瓦斯治理管理機構由技術負責人擔任組長,安全副礦長擔任副組長,通風技術員擔任辦公室主任,各職能部門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擔任成員;
(三) 煤礦在技術辦公室設立瓦斯治理管理辦公室,通風技術員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礦井瓦斯治理管理日常登記、報表收發、文件傳達、檔案管理等工作;
(四) 瓦斯治理領導組在組長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各成員必須聽從組長的調度,對組長負責;
(五) 各成員對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的瓦斯治理工作負責,保證安全生產;
(六) 煤礦瓦斯治理管理機構具體人員配置如下圖:
大溪溝煤礦瓦斯治理機構人員配置圖

第二節 機構成員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法人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負責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指令。督促礦長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負責制定考核煤礦主要管理人員的安全目標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并根據各主要負責人的實際工作業績進行獎懲、提升和任免。
(三)根據煤礦安全生產狀況,審批安全技術項目及資金,研究解決煤礦安全生產所需的人、財、物等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費用。
(四)經常深入實地檢查工作,對發現或下面反映存在不安全問題,經過調查落實后,必須指定專人限期處理,排除隱患,逾期不處理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負責該企業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災指揮工作及處理事故的經費開支的審批。
(六)聽取煤礦主要管理人員、安全技術負責人關于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以安全為主。
(七)對安全生產有顯著成績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三違”人員或造成事故的責任者,給予處罰和追究責任。
二、礦長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礦長是煤礦“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于“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將礦井“一通三防”工作作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來抓,將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貫穿于整個安全生產工作的始末;
(二) 組織建立“一通三防”管理機構,組織協調礦井通風、技術、機電、生產、運輸、物資管理等部門工作,保證礦井“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財、物配置,各項工作得到有效開展和控制;
(三) 按照規定審閱礦井通風和瓦斯日報表,根據相關數據掌握礦井“一通三防”工作情況,及時制定相應措施整改、解決、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四) 組織編制相關應急預案,完善礦井救援體系,負責指揮調度礦井救援工作;
(五) 聽取相關部門和人員在“一通三防”管理方面的建議和意見,完善礦井“一通三防”管理,保證礦井“一通三防”工作安全。
三、技術負責人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在礦長領導下,對礦井“一通三防”管理技術工作負責,是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直接負責人和責任人;
(二) 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工作計劃、實施方案的制定,并組織相關人員貫徹學習,督促執行情況;
(三) 負責“一通三防”工作方案的檢查、修訂和審批工作;
(四)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于“一通三防”管理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文件指示,并在礦井規劃、設計、生產過程中組織實施;
(五) 負責組織制定礦井“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貫,督促實施,從安全技術措施上為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創造有利條件,防止礦井瓦斯、煤塵、火災事故的發生;
(六) 調動礦井“一通三防”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完善礦井通風技術工作,保證礦井具備通風安全生產條件,為生產作業人員營造良好作業環境;
(七) 組織人員編制礦井通風發展規劃,開展通風技術革新工作,普及礦井“一通三防”安全知識,搞好教育培訓工作;
(八) 按時組織召開礦井通風例會,聽取相關人員意見和建議,研究、總結、部署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及時處置“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隱患;
(九) 組織開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業務達標競賽活動,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十) 按時審閱通風瓦斯日報,掌握礦井“一通三防”情況,及時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按時向礦長反映礦井“一通三防”情況;
(十一) 負責指揮礦井“一通三防”事故的救援和處理,按照規定參加事故原因調查,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副礦長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負責礦井通風安全監管工作,協助技術負責人貫徹執行“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和相關規定,督促礦井各項通風管理制度的落實;
(二) 貫徹執行國家或部門有關于“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相關規定;
(三) 參與各項通風技術規劃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會同相關人員履行審核審批職責;
(四) 及時掌握礦井通風動態,監督排查礦井通風隱患,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及時制止各類“三違”行為;
(五) 組織、調度礦井通風工作所需人員、資金、物資設備,組織完善礦井通風安全工作,編制礦井通風安全,創造良好作業環境;
(六) 組織開展“一通三防”自檢自查活動,針對具體隱患制定相關方案整改和完善,解決通風方面存在的隱患;
(七) 參加通風事故救援,參與通風事故調查。
五、生產副礦長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負責礦井通風安全監管工作,協助技術負責人貫徹執行“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和相關規定,督促礦井各項通風管理制度的落實;
(二) 貫徹執行國家或部門有關于“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相關規定;
(三) 參與各項通風技術規劃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會同相關人員履行審核審批職責;
(四) 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或上級有關規定,組織指揮通風工程設施的構建和維護工作,保證礦井通風設施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 參加事故搶救工作,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六、機電副礦長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負責“一通三防”有關機電設備的防爆檢查、施工安裝及驗收,并保其安全運行,各項設施的安裝驗收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或相關規定的要求;
(二) 負責組織對礦井機電設備定期檢修工作,消滅電氣失爆;
(三) 負責組織完善保護,嚴防“三把火”;
(四) 落實責任制,消滅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并保證主扇正常運行,保證礦井安全供電;
(五) 和通風部門做好工作協調,及時供應通風方面所需設備和配件;
(六) 確保局扇供電實現“兩閉鎖”,局扇雙風機雙電源;
(七) 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參加機電和通風事故調查。
七、通風技術員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負責整理各種報表、記錄、儀器、儀表和各種設備臺帳,做到物帳相對應,儀器、儀表定期校正、維修,送交相關部門檢定;
(二) 負責通風系統圖等各種通風圖紙的填繪工作;
(三) 負責進行全礦風量測定,通風能力核定,并做出實施措施,報技術負責人審核;
(四) 負責各種通風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工作;
(五) 負責執行每月10日、20日、30日礦井全方位的測風工作,并根據測風結果做出具體分析、風量調整措施,報技術負責人審核實施;
(六) 每天深入井下,嚴格通風系統巡視檢查,并將所查問題以隱患治理的形式,通知相關責任人進行整改;
(七) 及時填寫測風牌板,做好通風牌板的收管工作;
(八) 在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參與巷道貫通前后的通風系統調整的各項工作,巷道貫通時必須編制相關安全技術措施,并在貫通地點親自指揮作業;
(九) 負責日常情況下的風路和風量調整工作;
(十) 負責礦井測塵工作;
(十一) 負責監控系統管理工作。
八、測量技術員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做好礦井測量工作,為“一通三防”工作提供必須的各種圖件,為改善通風條件提供必要的測量數據;
(二) 參加“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向職工貫徹“一通三防”相關制度和文件精神,監督制止“三違”行為;
(三) 參加通風設計和各項優化方案的編制;
(四) 巷道貫通時現場指導施工作業,輔助通風技術人員及時調整礦井通風系統。
九、監控員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嚴格執行《監控員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與監測監控有關的各項規定;
(二) 認真做好煤礦監測監控管理工作,監測范圍內的數據超過規定值必須及時通知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三) 做好監控電腦的維護工作,保持與局監控系統的正常連接,網絡出現故障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四) 負責每天按時送瓦斯監控報表交礦長和煤礦技術負責人審批;
十、防塵工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認真執行礦井防塵制度;
(二) 負責防塵管路、消防管路、防塵設施的安裝與維護工作;
(三) 按時給各巷道防塵,定期開展煤幫巷壁沖刷工作。
十一、瓦斯檢查員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負責分管區域的瓦斯檢測工作,認真執行瓦斯檢查相關制度,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 負責局部通風管理工作;
(三) 負責通風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發現通風設施隱患及時報主要領導進行整改完善;
(四) 監管本班礦井通風工作,發現風量、風流異常及時上報通風技術員處理;
(五) 做好通風設備和儀器的管理工作。
十二、主扇司機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認真執行本工種崗位責任制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規定程序實施主扇操作;
(二) 做好主扇及相關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三) 礦井意外停電停風時及時打開井口防爆門,利用自然通風維持井下風量,復電后及時啟動礦井主要通風機;
(四) 按規定檢查礦井反風設施,保證其正常使用,按規定執行礦井反風演習。
十三、入井檢身員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認真執行出入井檢身制度,杜絕一切火源入井;
(二) 清理井口可燃物,消滅礦井火災隱患;
(三) 檢查井口消防管路系統,保證礦井井口消防設施能正常使用。
十四、機電工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按規定安裝、使用礦井機電設備,杜絕電氣失爆或使用不符合規定的設備設施;
(二) 保證“兩閉鎖”的正常有效使用;
(三) 按時開展機電設備檢查維護工作,杜絕機電隱患誘發煤塵爆炸和瓦斯事故;
(四) 按規定執行送電工作;
(五) 按規定對井下監測監控設備實施檢查維護工作,保證礦井監測監控系統正常化;
(六) 按規定安裝滅火器和消防沙,定期檢查,不符合規定及時更換沖壓,消防沙量符合相關規定。
十五、班組長瓦斯治理責任制
(一) 認真監視、檢查本班通風瓦斯情況,發現通風問題及時處理。
(二) 認真完成本班領導布置的通風工作任務,及時安排人員按要求構筑通風設施,保證質量符合相關要求。
第三節 建立通風管理機構
一、通風管理機構人員設置
煤礦建立以技術負責人為首的通風管理機構,通風技術員為副組長,下設通風工、防塵工和瓦斯檢查員為組員,其組織結構見下圖:

二、通風組安全生產責任
1. 掌握《煤礦安全規程》“一通三防”有關規定,熟悉“一通三防”知識。
2. 負責井下通風設施設備的監管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生產部門進行處理。
3. 負責礦井瓦斯檢查工作,監控礦井通風情況,產生通風隱患時,及時處理或上報相關領導。
4. 負責局部通風管理工作,正確安裝通風設施設備,保證“兩閉鎖”的正常使用。
5. 負責礦井防塵、防火、瓦斯治理工作。
6. 負責檢查通風設施設備的運行管理,能處理的細小問題自己處理,不能處理的報生產組領導安排人員處理。
7. 及時向相關領導上報“一通三防”隱患,制定有效措施處理完善。
8. 定期組織召開通風管理例會,認真抓好通風管理工作。
9. 定期測風,掌握井下各地點風量,做好有關于通風管理工作的各項記錄工作。
10. 負責礦井瓦斯抽放管理工作。
11. 負責管理礦井監測監控系統,保證系統正常使用。
12. 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中規定的其它責任。
第四節 建立監測監控管理機構
一、監測監控管理機構人員設置煤礦建立以機電負責人為首的監測監控管理機構,副組長由監控主任擔任,組員由監控員和機電工組成,其組織結構見下圖:

二、監測監控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做好礦井瓦斯監控管理工作。
認真執行行業管理相關規范,
具體負責人員定位系統和瓦斯監控系統管理工作。
負責礦井監控系統維護、檢查工作。
負責系統軟件管理工作。
監督檢查各類傳感器參數設置、安裝運行等工作。
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中規定的其它責任。
第五節 建立地質測量管理機構
一、地質測量管理機構人員設置
煤礦建立以技術負責人為首的地質測量管理機構,,組員由各技術員組成,其組織結構見下圖:
(圖5-4)
一、地質測量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
1、負責全礦地質測量的安全工作,對地質測量方面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相關技術規范,認真做好地質測量方面的安全工作。
3、掌握礦井水文地質情況,及時、準確的的提供礦井水文地質資料。確定礦井開采界線和安全煤柱境界,及時提供回采和掘進區域的地質說明書。
4、掌握接近水體、災區、積水區、老窯、煤層或巷道貫通的施工進度,提前通知相關部門采區安全措施。
5、負責探放水的管理,編制探放水計劃和安全措施,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監督執行情況。
6、深入井下,掌握生產動態和出現的問題,對未按照作業規程施工的要及時糾正。
7、及時安排對井下掘進巷道深度、采煤工作面進度進行測量,及時填繪圖紙資料,保證礦井有完整的地質資料。
第六節 建立瓦斯抽采管理機構
一、瓦斯抽采管理機構人員設置
煤礦建立以通風技術員為首的瓦斯抽采管理機構,副組長由抽放小組長擔任,組員由抽放工組成,其組織結構見下圖:
(圖5-5)
二、瓦斯抽采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
1、遵守煤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程。
2、在通風技術員領導下,遵守相關技術規范,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布置鉆眼和鉆場,認真做好礦井瓦斯抽放工作。
3、做好抽放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保證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4、嚴格遵守本工種崗位職責,認真履職。
5、認真、按時完成領導布置的瓦斯抽采任務。
第七節 加強監督檢查
一、設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
(一)設立瓦斯治理安全管理小組,賦予監管權。
(二)配足足夠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其中專職安全檢查人員不少于5人,并保證每班都有專職安全檢查人員在井下。
(三)專職安全檢查人員主要檢查監督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查處“三違”人員。
(四)每周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由礦長(法定代表人)主持,專門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安全辦公會決定的事項要明確責任,形成紀要,各分管副礦長要督促檢查落實。
(五)嚴肅事故查處,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依法依規追究事故責任人,特別是直接責任人。
(六)充分發揮員工監督作用,監督本礦安全生產管理,切實維護員工的參與權和監督權。
(七)落實特聘安全群眾監督員制度,為特聘煤礦安全群眾監督員履行職責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充分發揮其現場監督作用。
(八)建立安全激勵機制,安全工作實行重獎重罰。
第八節 建立安全隱患處理應急救援機制
礦應分專業成立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以及其他隱患排除應急救援小組,確定應急救援人員及負責人;當井下出現安全隱患和險情時,礦調度室必須立即按救援預案通知礦有關領導和隱患處理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應急救援小組人員接到通知后,必須先集中,派人員到現場了解分析情況,再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同時進行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最后再由小組得力人員帶領到現場進行處理。
第九節 加強日常管理,注重隱患跟蹤,全力消除隱患
礦應每天組織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在調度會上,調度室值班員匯報上一天的生產和安全事故情況;相關專業負責人對本專業存在的隱患進行匯報。凡是涉及到安全上的事,安全生產副礦長或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要親自過問,親自安排,由各科室負責督促落實,根據隱患性質不同,分管副礦長應親自到現場督促落實,跟班指揮,直到隱患全部消除。做到一旦有隱患出現,能夠得到及時跟蹤和有效處理,最大限度減少事故的發生。
第六章 預期效果
瓦斯治理是一個多系統、多方位、多因素的系統工程,本治理方案是以改造礦井通風系統為重點,完善各項保障措施為支撐,實現瓦斯治理要求為目的的治理方案。通過治理方案能達到以下效果:
一、通過通風系統改造,可以實現穩定可靠的通風系統,達到系統合理,設施完善、風量充足、風流穩定、風排瓦斯效果好。
二、監測監控做到設備先進、裝備齊全之后,將對礦井瓦斯機構做到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監控效果更好的目的。
三、健全管理體制,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加強監督檢查,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
(四)通過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可進一步增強職工安全發展理念,樹立社會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
(五)通過各項措施的實現,可提高礦井的抗災能力,增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和主動性。
(六)對企業的管理者,可進一步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和綜合治理能力
(七)安全就是效益,瓦斯治理效果好,可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企業就會不斷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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