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機構設置
⑴各礦必須建立專職安全監控管理機構,負責監控系統的日常管理,負責分站及各種傳感器的安裝、調試、校正和回收。
瓦斯超限停送電管理制度
系統停電管理制度
局部通風機停送電管理制度
礦井風量測定制度
堅持“三檢查”、“三匯報”、“三對…
瓦斯循環檢查制度
防突科安全管理制度
通風隊防突崗位責任制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