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全國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簡稱突出)、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或極復雜、沖擊地壓等災害嚴重的生產煤礦(不含長期停產煤礦)名單予以公布。各省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災害嚴重煤礦落實重大災害區域治理、工程治理、超前治理、地面治理等措施,建立健全災害治理管理制度、機構和隊伍,保障治理資金投入。要督促礦山企業深化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充分運用普查成果,對災害嚴重程度升級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重新確定災害等級,并在政務網站公布更新。
附件:全國災害嚴重生產煤礦名單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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