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技術政策,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2) 在職權范圍內履行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作業規程的編制、審批、報批職責,保證技術上可行。
3) 負責組織編制“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督促完成與落實情況。
4) 負責組織礦井通風系統調整、風量分配等工作。
5) 負責組織專業隊伍搞好“一通三防”現場調整,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時消除“一通三防”各類隱患。
6) 每月組織一次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瓦斯管理問題。
7) 負責組織對全組干部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領導小組安全生產責任制
領導小組成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領導小組副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瓦斯防治機構責任制
井下動電、氧焊制度
煤礦機電部瓦斯防治管理權限
煤礦通風安全部瓦斯防治管理權限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