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2.1 技術內容
工程泥漿原位處理技術是指將建筑、市政、地鐵等工程廢棄泥漿經過凈化循環利用及脫水處理
后,使其達到“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穩定化、綠色化”的一種處理技術。
盾構機或樁機等設備排出的工程泥漿進入預篩分器篩選后,將粒徑在3mm 以上的渣料和砂分離
出來進行資源化利用;篩余的泥漿進入一級控源分離系統,經過旋流除砂分選,粒徑微細的泥砂進
入二級旋流篩分,干燥的細砂被分離出來,篩下漿液進入調漿系統。
調漿系統有兩個出口方向,一是可循環泥漿,經調制后可重復利用,二是經過泥漿調質后進入
壓濾脫水系統進行深度脫水,排出中水和泥餅。工程泥漿經過處理后,部分泥漿循環利用,其他渣
料經過脫水減量化處置達到資源化利用要求,從而實現了工程泥漿凈化及零排放。
工程泥漿經過預篩、分離、調漿、壓濾等原位處理后,最終分離為可循環利用泥漿、砂、泥餅
和中水。其中砂可以作為回填材料;泥餅土為滲透性良好的硬塑土,可以直接作為地基土或其他土
工材料使用;中水可用于綠化灌溉及道路清洗,既保證工程泥漿的資源化利用要求,又實現了工程
泥漿的零排放標準,保護工程周邊環境。
7.4.2.2 技術指標
(1)主要技術指標
1)可循環泥漿調制前指標:密度小于1.4g/cm3,黏度為40s 以下(馬氏漏斗)、30s 以下(蘇
氏漏斗),含砂量小于20%。
2)砂、泥餅含水率小于30%。
3)中水固體懸浮物指標ss 小于20mg/L。
4)在技術運用中,僅后兩項指標達標也可滿足技術的符合性;三項指標均符合要求,并且考慮
處理量占工程總量的比重兩方面來確定技術運用的先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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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術規范/標準
1)《建筑與市政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GB/T50640
2)《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技術標準》JGJ/T498
3)《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134
4)《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技術標準》JGJ/T498
5)《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 號
6)《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指導手冊(試行)的通知》建
辦質〔2020〕20 號
7.4.2.3 適用范圍
適用于泥水盾構隧道工程、樁基工程、頂管工程、吹填工程等施工產生的工程廢棄泥漿及河湖
疏浚等泥漿凈化脫水減量化處置。
7.4.2.4 工程案例
太原市軌道交通2 號線工程項目、太原水西關街道路改造項目等。
工程泥漿原位處理技術
建筑垃圾減量化與資源化利用技術
施工現場水收集綜合利用技術
封閉降水及水收集綜合利用技術
高性能門窗和建筑外遮陽技術
石墨聚苯乙烯板外保溫技術
建筑機電系統全過程調試技術
機電消聲減振綜合施工技術
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注意事項
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高空作業具體安全措施
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
腳手架的搭設要求
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