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履行《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及其修正案規定的義務,根據《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修訂了《中國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清單》,現予以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0年第72號同時廢止。
附件:中國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清單
生態環境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1年9月29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0月8日印發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
“十五五”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方案
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等污水污染風險防…
生態保護“十五五”規劃
關于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有關事項…
關于增補和變更《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
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公告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十五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