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為核動力廠的外部事件防護設計提供指導,我局組織制定了核安全導則《核動力廠設計中的外部事件》(HAD102/05-2025),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自實施之日起,《與核電廠設計有關的外部人為事件》(HAD102/05-1989)廢止。
國家核安全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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